法官,我一生钟情的职业
郑延薇
【全文】
我受身边法官的耳濡目染,深知“法兴则国治,法衰则国弱”,我励志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但我也深知:做法官难,做好法官更难!正象中国法治化的道路是不平坦的一样,会有种种障碍,但我要响亮地宣布:我已做好了准备!
假如我成为了法官,我要精研法律。如果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一个全局的、精确的了解,法官在审理具体个案时,就可能不知道适用哪条法律,或适用法条错误,那样何谈公正?
假如我成为了法官,我要有现代司法理念。法律是抽象的、相对固定和滞后的,而生活每天都是新的,司法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案件中“活”的事实与法律中“死”的法条并非一一对应,对号入座就行了,司法实践中常常出现“无法可依”,此时影响法官作出不同判断的根本因素是法官的司法观念。现代司法观念的核心是公平、平等、民主、效率、开放、程序正义、司法独立等等,司法观念是法官的灵魂,它体现着法官对法的本质、法的精神的深刻理解,现代司法观念可使法官平衡公正与效率的冲突、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冲突等等,对法律作出一个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理解,并弥补法律缺陷和漏洞。
假如我成为了法官,我要有广博的文化科技素养。法学虽然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但案件的复杂性、广泛性又决定了法学与政治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哲学以及外语、科技等学科有着丝丝缕缕的联系,美国联邦法院法院高等法官布兰代斯说道:“一个法律工作者如果不曾研究经济学和社会学,那么他就极容易成为一个社会公敌”,可见经济学和社会学对一个法官是多么重要啊!再比如我院实现了微机联网和办公自动化,这种形势下,法官不懂科技行吗?
假如我成为了法官,我不但要实现公正,还要让人看的见公正,感受到公正,尤其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程序公正。诉讼可能只实现了有限的实体公正,但所有的诉讼都应该实现完全的程序公正。绝大多数当事人一生中来法院可能只一次,法官有责任确保当事人无论胜败,都至少会认同和尊重我们的司法程序,使他们觉得受到了程序公正的待遇和合理文明的礼遇。这就要求法官时刻保持中立、慎言、稳重、理智。喋喋不休地介入当事人的争论,往往打破当事人的平衡,这等于法官自卸法官责任,改演律师角色,这怎么能让一方当事人感觉公正?如果说律师是“我说故我在”,那么法官则是“我思故我在”。法官的主要职责是倾听和思考,然后在此基础上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复杂的具体案件对应起来,演绎出最令人信服的判决,写就出折射法精神的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