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的十大顽症和八条规约
阚敬侠
【全文】
现代社会,新闻报道几乎无孔不入,我们对超出自己住所区域的认识,包括对世界、国家、省、市、区县、乡镇乃至本社区本村庄的认识,无不依赖于新闻报道。以至于有外国的传播学学者说,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新闻媒体建构的。因此,新闻报道的重要性无可置疑、不言而喻。
按理说,如此重要的行业,承担如此重要的责任,肯定应当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类似于法律的行业规范。现在互联网时代,新闻报道的影响力尤其巨大。因此,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特别需要注意促进和维护法治层面的精神文明。
客观地说,当前我国新闻报道已经发生了很大、很好的转变。由传统媒体、都市类媒体和网络媒体组成的媒体新格局已经出现,中央提出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的新闻宣传管理新思想,新闻出版体制改革正在加速进行,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国际传播能力的事情正在付诸实施,新闻媒体的新闻报道在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公认的长足进展。
但是,民间对新闻报道仍然可以说是百感交集:既爱又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究其原因,这是由于新闻报道虽然有成绩,值得嘉许,也存在种种弊病,有时贻害于人,有时愚弄大家,有时让人厌恶。
时下,中央倡导党政机关改变文风,新闻媒体更应趁机改进新闻文风。新闻报道文风等方面的流弊,今择其要害,归纳为“十大顽症”,并对症下药,提出“八条规约”,希望求教于方家,并有助于促进新闻报道质量的提高。
一、新闻报道的“十大顽症”
笔者根据自己十多年观察、研究新闻报道以及新闻界的经验,总结出以下妨碍新闻报道依法进行和改进创新的十个方面的问题,有的是文风问题,有的是作风问题,还有的是思想认识问题。这些只是主要的,而不是所有的问题;这些问题只是局部的、个别的,而不是全局性的。
其一,为赚取名利,不惜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欺骗受众。
有的当事人、编辑记者甚至新闻媒体,为了出名赚钱,为了提高发行量、收视率、收听率,为了完成赢利指标,故意串通一气,七拼八凑、编造新闻。近二十年来,一些虚假新闻催生了一个又一个轰动一时、昙花一现的所谓名人、奇事,很多人上当受骗,甚至付出生命财产的沉重代价。教训不可谓不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