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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与法哲学

中国思想与法哲学



——社会制度文化论

周剑铭


【摘要】法哲学提供了一个对社会、国家、政府与个人之间关系研究的独特视去理解法与契约精神之间的深层关系;法的创制性是法的自身性本质,契约理论是权利转为化为权力的创制过程,契约精神的文化本质是人对人自己的立约;契约具有盟约Covenant(协约或公约)与合同(Contract or Bargain)的不同,法的精神体现在历史与社会现实的文化统一之中,契约理论研究的启示性意义在于:跨越契约论的契约论(理性启蒙的历史性),超越法的存在历史(共时性),实现法的自生性与建构性的统一。中国文化中强烈的现实理性和历史的文化性、人文性完全能够实现为法的创制精神,历史尊严的文化实现为个人尊严的文化,使社会秩序建立在人与社会的同一性之中,实现法的自生性与建构性的统一,法的价值性与规范性的统一,现代经济全球化的和文化世界化的今天已经提供了这个伟大的机遇。
【全文】
  
  1. 序言
  2. 法哲学中人的社会性
  3. 法的创制性
  4. 契约精神
  5. 权力的盟约(霍布斯)
  6. 公意的盟约(卢梭)
  7. 财权的契约 (洛克)
  8. 法的精神(孟德斯鸠)
  9. 个人尊严的制度文化

  
  1. 序言

  
  历史、文化、社会是人类存在的不同境域或视域,但很难在其中得到一种透视性的理解,许多人认为,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如果不能深入进去,就不能窥其堂奥。但同时也有许多人激烈反对中国传统文化,把中国历史中的所有黑暗都归罪于中国传统文化,讽刺今天对中国传统文化复兴的努力是皇帝的新衣,不过是挟国学以自重的人的口香糖。实际上,把中国传统文化等同为为中国封建政治文化是一个常见的误解,中国的封建政治特有的文化统治模式确实包含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最黑暗的一面,在封建王朝家天下的极权统制中,只有奴隶制式的政治等级,没有人权、女权,政治对文化统治造成了思想梏桎,社会保守,意识形态僵化,……但文化与社会之间绝不是简单的等同或重合,文化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看似浅近,但极难分解分析,比如,国家作为一个社会文化的存在与她的自身制度结构就是一种重合但不是等同的关系,即便在制度文化充分发展了的现代西方主流社会。国家、政府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也远不是一个理清了或有望达成高度共识的问题,现代人文、社会科学的充份发展似乎不是使这个问题更容易解决,而是更困难了,历史、文化的超越性与社会的现实性之间的整合性,一直是最困惑的现实问题和学术问题,实际上,由于不能有效地分解分析社会与文化、历史之间的关系,以文化方式来理解社会学问题就与社会制度的实证性研究油水难溶,比如,虽然今天西方主流社会制度一直被认为具有代表性,但直至今天,但对自由、公平、正义、权利、民主等基础概念的理解就并不比文艺复兴时代具有根本性的进步。

  
  中国文化早在中国封建社会产生之前就发生了,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基本上是和中国的封建社会共生的,儒学继承、发展了中国文化,儒家文化造就了中国封建社会延绵历史中的辉煌,而且这是主要是通过中国封建社会的帝制官僚政治体系实现的,中国封建社会明显地区别于西方社会的地方就是:社会文化模式与社会政治结构交相构造,封建社会制度得益于文化模式(普遍性、统一性)而形成文化式的封建统治体制,即在人治或德治意识形态下的文化统治方式,使意识形态主导社会文化,文化也就被自己的创造物统治了。儒家文化与封建政治制度之间共生与超越的关系,是中国历史也是世界历史中的最深奥的课题之一,几乎所有中国封建历史中的辉煌与黑暗都紧密与此相关。与西方文化不同,中国文化总是以各种方式直接体现为社会现实,在西方历史和社会中,文化主要集中地以纯文化的方式表现于社会,或者说文化主要透过纯文化方式表现为社会性,希腊知识文明和希伯莱宗教文明就是最显著的代表,因此我们才可以看到,近代西方的社会革命就是以文艺复兴的方式发生的,而且当时人们并不知道这是所谓的文艺复兴,以此后在不同的国家发生的的暴力或非暴力的政治革命只不过这种社会革命的所泛起表层波浪,后者最多不过是一次革命名义上的风暴大潮,而前者是无意识方式发生的,这如同整个地球海平面升高了一厘米,但却是你感觉不到的变化之中所蕴藏的巨大的的动力之源。因此把政治革命等同于社会革命只是一种误解,而暴力革命成为政治革命的唯一方式则是一种历史的不幸,对这种暴力革命的正面肯定和坚持只是一种历史的无知,只有对用历史的谦诚取代对历史的狂妄才能成为理性的文化自觉。真正的革命确实是文化的变革,但这种历史过程永远不是人所能事前认识,或者事中总能及时意识到,甚至认为可以操纵的,历史的意识感是一种文化的理性,史命感可以使人崇高,但这只是对历史的献身而绝不是对历史的亵渎,“谁主沉浮”最多只是一种对历史的文化信仰,正同于新教对上帝的信仰不能直接当作资本主义搛钱的手段一样,文化的历史性变革绝不是对文化的政治革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正是通过对文化的政治革命而摧毁整个文化和社会的,从这一角度出发对中国近、现代历史,对现代文化和社会的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文化表现在所有的社会现象和社会现实中,又超越于社会,文化具有历史的共时性(斯宾格勒,汤因比),但社会却是历时性的(如黑格尔等),所以社会充满了内部的动力性和剧变性,即使是历史稳定性的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对抗、分裂、战争从没就没有中断过,但中国传统文化自身即在其中永存,中国封建政治制度超历史阶段和超民族地延续正是中国封建政治体制借助于传统文化的实现的,在中国大地上不同民族的统治者都几乎是全盘接受了中国的特有的政治统治模式而最终自觉地皈依了儒家文化。中国文化包容社了社会内部的动力性,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革命就是合理的改朝换代,“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易经·革),这种意义上的革命是对历史中无可避免的政治暴力的文化阐释:“功参天地,泽被生民:夫是之谓权险之平,汤、武是也。”(荀子·臣道第十三)这种意义上的革命即不是对政治暴力的肯定,更与以政治暴力方式进行社会革命完全不同,而只是对历史的阐释,即所谓“述而不作”的文化理性。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从来没有过在近代历史中与一种外在文化相对的境遇,中国历史与文化的缓慢节拍在近代全球化的大潮中被打破了,中国式的革命与西方式的革命剧烈杂交,政治革命无可避免地取代了社会的变革,在推翻清王朝的历史大潮的巨大社会混乱中,同时摧毁了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全部基础,一次次的暴力式地否定和再否定使社会和文化的重建几不可能,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中对中国最具营养性的精华也同时被拒绝、被糟蹋,在中国近代历史的破碎性中,甚至找不到一种可以分析的因果性,社会和历史被无数的偶然性、事件性、冲动性所充斥……,中国文化赋予中国社会的历史的延绵性似乎不复存在,但是,历史和文化仍然相互超越存在,你只能以历史性来理解因果性,而不能以因果性来解释历史性,你可以用证否性来检验科学性,但不能以科学性来代替历史性,中国近代社会不在自身而在历史中延续,中国文化成了近代历史中的幽灵,这个幽灵并没有死灭,她在中国的大地上凄风苦雨地飘荡百年,出局而无所归宿,忍受着误解的屈辱、无助的悲伤,坚贞、默默地守候着这贫瘠土地和苦难中奋争的儿女,…………历史的血潮终于退尽,吸收了西方物质、精神、和形式的文化血液菅养的中国文化的苏醒式复兴已经悄然开始,但今天已是一个全球化的大世界了,文化不仅是历史的共时,更是多元的互补,中国文化的复兴即不是道成肉身的的神迹,也不是灵魂的轮回的复活,而是中西文化在理性互补中的文化再创造,是肉、血、骨、灵的再生的变易,是天人合一的大文化融和和大历史自身的延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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