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计件工资制,只有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工作任务且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日工作时间之后。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其超额部分仍按超额计件的办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四、加班工资在不同工时制度下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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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 |
休息日 |
延长工作时间 |
备 注 |
标准工时工作制 |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不安排补休的条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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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劳动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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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需劳动部门审批) |
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
正常工作,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
(满足条件B)不低于劳动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
B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日标准工作时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