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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的侵害商业犯罪:伪造与欺诈犯罪简述

  
  伪造犯罪是虚假制作或是实质性变造了书写,并且这种虚假制作或是变造后的书写在外表上达到足以欺骗他人的程度、具有表见的法律效力,行为人实施这种行为时必须具有欺骗的意图。

  
  一、虚假制作——行为人必须是使用纸张、墨水从无到有从头制造出文件。伪造犯罪的行为对象限于文件。这个罪名并不包括所谓伪造艺术品或是伪造机器的行为,因为这些物品都不属于书面的文件。“书面”其含义包括任何由手写、由打字机打印、计算机生成、印刷或是雕版制成的文件。

  
  二、实质变造——行为人必须已取得真实的文件并且对其以某种方式作出重大改变。文件上的书写本身必须是伪造的,但是文件本身必须是真实的。这个要件的目的是涵盖伪造签名或是在空白表格上不当填写的情况。

  
  三、足以形成欺骗——文件伪造程度要达到至少看上去是真实的足以欺骗人们。伪造完全荒诞不经的事物,比如伪造佛罗里达州沼泽湿地的所有权证书、伪造月球上土地的地契契据或是伪造杀人许可证。这些伪造文件都不被认为足以形成欺骗民众的能力。

  
  四、产生法律后果——伪造的文件和文件上的伪造书写必须能产生一定的法律意义能够至少影响人的某些权利,通常是动产权利。宽泛地界定应当包括知识产权,比如签名样式。产生法律上的意义区别于社会生活中认为的意义。只能产生社会上认为有意义后果的行为不能成为伪造犯罪行为,比如伪造引见信。又比如某人找到了一本由著名作家撰写的老书,于是就在书的封面内页里写上了作者的签名,以使得这本书看上去像是作者本人的签名出售版本,这种行为即不算作伪造犯罪行为,因为它只具有社会意义不具有产生法律意义的后果。但是如果你打算把这本签名书出售给拍卖商,你就可能因诈骗犯罪承担罪责。

  
  五、具有欺骗的意图——伪造犯罪的特定意志状态并不要求具有窃取的故意意图,而只需要具有欺骗愚弄人们的意图。行为人必须是意图使得他人误认为一些实际为虚假的事物是真实的。以这个意图实施了制造这样的文件的行为就完成了全部的伪造犯罪。不需要使用这样的文件也不需要试图将其投入流通,只需要判断是否有人可能会被欺骗成功。

  
  ELEMENTS OF UTTERING投入使用伪造文件犯罪的构成要件

  
  使用伪造票据是指明知其性质为伪造,并传递或利用伪造的书面记载或是伪造的文件的行为。一般更为常见的模式是同时指控犯罪人具有伪造和使用的两种行为。因为伪造行为往往是为了完成其他的犯罪比如诈骗或其它的侵害财产犯罪而实施的前期行为,也可能仅仅是为了能买到酒精饮料的目的伪造身份证件。法院认为在就业申请中伪造虚假信息也将构成投入使用伪造行为犯罪utt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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