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视角下学校侵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与制度设计
李昕
【全文】
目前,因学生伤害事故而引发的矛盾冲突已成一大社会焦点。为妥善处理此类纠纷,新颁布的《
侵权责任法》对学生伤害事件中的学校责任做出了专门性规定。基于法律是公共政策系统的有机组成,笔者从学校侵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与制度设计的角度,对该项法律制度所蕴含的公共政策因素进行解读。
一、学校侵权责任确立的价值定位
侵权责任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合理划定权利的疆域、厘清责任的界线,作为一种权利、责任的平衡与协调机制,
侵权责任法负有整合社会利益、协调矛盾冲突的职责,是公共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政府对相关社会利益进行干预、引导、配置、平衡的手段和方法。其中,有关学校侵权责任的制度化设计也必然体现着公共政策的意图与导向,并影响着对学校所担负的教育、管理职责的界定。这一功能定位使得学校责任确立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仅是对作为被侵权人的学生的个人权利的救济与维护,不仅仅担负着化解学生与学校之间矛盾,解决校园民事纠纷的功能,同时,也承载着合理、科学界定教育机构法定义务,保证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维护正常教育秩序的公共目的。
作为公共政策,首要功能是对社会价值作出权威性分配,而价值分配的前提是价值确定与取舍。在侵权责任的认定中,归责原则体现着法律的价值判断,即法律应以行为人的过错还是已发生的损害结果,抑或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确立责任的归属,它关乎立法的公平和正义,也关乎立法所秉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观。对于学生伤害事件而言,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归责,其核心就在于对各种利益与需求设计一个科学、合理、公正的价值分配原则,以平衡学校责任承担的公正、公平与道德风险。一方面,学校责任的缺失必然导致管理的疏漏,不利于对学生身心健康的保护,因此,必须以适当的制度设计明确落实学校侵权责任,以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责任的过度又会令学校在组织教学活动时瞻前顾后、顾虑重重,从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制约教育的功效,成为教育发展的障碍,这使得适度降低、分散办学风险成为维护公共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正确理解学校侵权责任确立的制度功能,合理界定学校的管理职责与注意义务,平衡学生权利与学校责任之间的关系,协调各方利益,促进公共教育的发展是学校责任确立的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