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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的私权维权指南

  
  七、司机大佬关注,开别人的车发生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根据媒体发布的信息,2009年末,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5亿辆。全国机动车驾驶人超过1.5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超过1亿人。全国严厉治理醉驾得到了全国人民的鼓励和支持,从某种角度也表明交通事故的严重性。解决交通事故问题首要的是防范。但若事故发生了,必须进行处理和责任的认定和承担。在很多时候,司机大佬并不是车主,而是开着别人的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在保险赔偿之外,该由谁来承担责任呢?此前,无论是理论学说还是司法判例,均存在很大的差异。就判例而言,似乎大多数判决车主和司机承担连带责任,也有重庆等地方法院出台指导意见,由司机担责。

  
  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该法条的精神,原则上由司机承担责任,但也不排除车主有担责的可能。

  
  八、医疗侵权责任,能否有效解决医患纠纷

  
  在医疗领域,有太多的重大事件,全民抗击非典、甲流阻击战、国家关于新医改方案、北大医院事件等,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每一个人,不可能和医院无关。医生给病人看病,不可能给出任何的保证,一定能把病治好,但会尽最大的努力去救死扶伤。但是,每一年,每一家医院,几乎都存在医患纠纷。这些纠纷如何解决,关系到的不仅仅是个案的问题,更是关系到整个社会每一个人的医疗卫生服务乃至生命健康和安全。在依法维护患者的权益的同时,医生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不可偏废,如果没有医生的合法权益保护就不可能有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从理想状态而言,二者并没有根本的对立和矛盾。白衣天使的无私奉献精神就表明医生的职业就是为维护患者的权益为己任。因此,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认定规则,要兼顾和平衡医生和患者的权益。如果过多的强调患者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医生正常的医疗行为的开展,因为医疗是有风险,特别是一些疑难杂症的时候。过多的强调医生利益的保护,又可能导致医生的责任心的下降,伤害患者利益。侵权责任法用了较大的篇幅对医疗责任进行了规制,可以看出医患纠纷的严重,以及立法者对医患纠纷的担忧。医疗责任的界定,不仅仅是一类法律责任的问题,更要的是,这是性命攸关的法律。从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责任的规定来看,似乎更加关注的是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对于医生则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既然法律已经出台了,对于医生而言,要做的不是抵触,不是指责,而是要积极的提高医疗水平和提升服务态度,切实为病人着想,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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