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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人最不喜欢陪审团?

啥人最不喜欢陪审团?


何家弘


【全文】
  

  陪审团制度既有优点也有缺点,因此有人喜欢也有人不喜欢,这是很正常的。譬如我们在网上搞的虚拟陪审团审判,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这就很正常。在具体案件中,有的当事人喜欢陪审团,有的不喜欢,这也正常,因此建立了陪审团制度的国家一般都允许当事人自己选择是否采用陪审团审判。我不是在这种个体意义上讨论人们对陪审团的态度,而是在群体意义上探讨某一类人对陪审团制度的态度。由于中国人的情况比较复杂,比较不容易说清楚,所以我在这里主要说外国人。


  

  我在上一篇博文中提到俄罗斯和西班牙晚近的陪审制度改革。我发现,两国在建立陪审团审判制度的过程中都遇到不小阻力,其中颇为引人关注的是一些法律人的反对。法律人反对陪审团,其实不无道理。专业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之一,因此,业余人才让位给专业人才,“通才”让位给“专才”,这是必须的。但是陪审团制度似乎是对这种大趋势的反动,是在让专业人才让位给业余人才。司法是最高层次的法律实务,法官是最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参审制还是法律人可以接受的,因为那只是找两个帮工,打打下手或者凑凑数而已。陪审团就不一样了,那可是来分割司法权力的!于是,一些要捍卫法律实务专业化乃至精英化的法律人就要坚决反对。有些法律人喜欢把法律职业与医疗职业相比较,认为二者都需要高度的专业化。医生在看病的时候,能够让普通人组成一个“陪诊团”来确定就诊者是否有病吗?顺便再说一句,医生在看病的时候,能够让医院党委来拍板就诊者是否有病吗?对不起,我说走嘴了,这是咱中国人的事儿,这句话说了不算。我以为,某些法律人确实会反对陪审团制度。不过,这些法律人并不是最不喜欢陪审团的人。


  

  我在研究欧洲大陆国家陪审制度的历史沿革时还发现了一个更值得关注的现象,即独裁者和专制者一般都很不喜欢陪审团。例如,法国在18世纪的大革命之后曾移植了英国的陪审团制度,但是在拿破仑掌权之后便逐渐废弃了。德国在19世纪也曾经引进了陪审团制度,但是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兴登堡上台期间便寿终正寝了。葡萄牙从1830年开始采用陪审团制度,但是在1927年的独裁统治时期废止了。希腊在1834年确立了陪审团制度,并于1844年写进宪法,但是在1967年独裁统治期间宣告终止。意大利在1860年建立了陪审团制度,但是在1931年法西斯墨索里尼上台之后就废除了。其实,西班牙也早就建立过陪审团制度,但是在独裁者佛朗哥统治期间被废止了,直到其1975年死后,西班牙民主转型启动,1978年新宪法才重新规定民众有通过陪审团参与司法审判的权利,然后又经过反复争论,《陪审团法》终于在1995年问世。虽然陪审团制度在欧洲大陆国家难以推行的主要原因是“水土不服”,但是上述情况也说明那些独裁者是不喜欢陪审团的。需要说明,由于一些资料不在手边,我无法核实,所以上面的表述中可能有不准确之处,请博友原谅并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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