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曰民主手段论。
认为民主本身不具有独立的目的价值,民主只是实现某种目标,例如阶级统治、国家强盛、民族复兴、巩固权力、维护稳定、反腐倡廉、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科学决策等等的一种手段。如果实现这些目标还有另外更好的手段,民主就可以弃之不用了。
在一定的时期和场合下,民主的确是实现上述目标的一种手段,实现上述目标也的确存在比民主更好的手段。但是,由于人的本性是自由的(卢梭、马克思都持有这种观点),这就决定了人在个人领域(不涉及他人)必然要求自主自由,在社会领域(出于共同利益和兴趣的自由结社)必然要求自治,在公共政治领域(协调、整合不同的力量和利益的公共权力)必然要求民主。民主实际上是超越任何时代和阶级的人自由天性的要求和体现。这就使民主对于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目的,而且是最基本、最核心的目的。如果人不能首先成为人(享有自由和民主),人追求的其他任何目标还有什么价值和意义呢?相对于人的自由和民主,民族复兴、国家强盛等目标反而只有从属性的手段的意义了。
三曰民主缺陷论。
认为民主并不能解决人类社会的一切问题,在有些时候、有些国家,民主还导致了动乱和效率降低,因此民主万万不能搞。
试问,世界上存在一种能够解决一切问题的十全十美的制度吗?对专制制度给人类带来的那么多苦难都可以视而不见,却唯独对民主制度这般苛求,你到底存的什么心?民主的确会带来一些负面效果,这只能说明民主的制度还需要完善,绝不能成为否定民主,拒绝民主的借口。你能因为吃饭噎死了人,就拒绝吃饭吗?你能因为你还犯过错、生过病,还不是完人,还未能超凡入圣,就拒绝活在世上吗?
马克思曾说过,专制统治的“中世纪是人类史上的动物时期,是人类动物学。”专制制度即使真的如某些人说的十分完美,那也只是一种动物制度的完美;民主制度即使存在再多的缺陷,那也是一种人的制度的缺陷。更何况民主制度不仅创造了古希腊灿烂的文化,而且创造了欧美等国家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大生产以及现代法制和现代科技,已经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和蓬勃的生命力。目前,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选择了宪政民主制度,这就是民主制度优越性最有力的证明。这些国家的人们都懂得,人至少应该有人的尊严。
四曰国民素质不适合民主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