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工作组与死者家属在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会议室初次见面,主要目的是听取家属的诉求。家属的要求集中在以下两点:一是要求查清死因;二是要求学校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数额参照死者老家的类似情况为50万元。
针对第一点要求,工作组答复公安机关目前正在马不停蹄地进行调查认定,很快就会有结果出来。针对第二点要求,工作组答复需要等公安的调查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学校有无过错,是否应当负责,最后才能确定赔偿或补偿的具体金额。
家属们对工作组的第一点答复表示认同,但不认同第二点答复,认为此前已有某位领导承诺于星期六下午两点前一定给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到如今居然又只是派人来听取意见和诉求,这表明学校是在拖延时间,毫无赔偿的诚意。另外认为学校让家长将孩子带回家里复习,实际上是停了孩子的课。如果学校不停孩子的课,孩子就不会被淹死,因此学校应对学生的死亡负完全的赔偿责任。此间家属情绪一度十分激动,甚至表示如果达不到家属的赔偿要求,家属一方会将尸体抬到学校讨说法。到了下午5点半,工作组在确知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可以在晚上7时30分左右出来的情况下,与家属约定于当晚10时第二次见面通报调查结论,协商是否赔偿等相关事宜。
此间,笔者从侧面了解到,溺水事件发生在昨日下午6点左右。8点左右县公安、教育、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开始寻找打捞尸体。由于最近暴雨频仍,河里水涨很深,增加了打捞工作的难度,直到晚上12点才将尸体打捞上岸。由于打捞时间过长,死者家属亲友几十人从外地赶来尸体打捞现场,到现场围观看热闹的本地群众也越聚越多,都失去理性地要求学校承担责任。几十名公安干警、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赶到现场维持秩序,做死者家属的思想疏导工作,但都没有效果。现场场面几乎失控。到了凌晨3点,为了平息矛盾稳定秩序,县教育局责成学校临时开房十余间安顿外地赶来的死者家属,并提供工作用餐。有关方面答应于星期六下午两点见面协商善后事宜。于是就有了星期六上午县长亲自出持的维稳工作会议、下午3点工作组与家属见面听取家属诉求的协调会议。
晚上10时,家属和工作组第二次见面。首先由县教育局通报死者学生生前的身份及在学校的就读情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事发原因、经过、结果;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县教育局、县政府相关部门组织打捞尸体、与家属交涉善后事宜的经过等情况。其次由公安机关公布了死因勘验鉴定报告。报告表明死者身上无伤痕,无搏斗痕迹,排除他杀可能,且符合因溺水而死亡的法医学特征,故死因鉴定结论为意外溺水身亡。公安机关还介绍了调查取证的基本过程,找了哪些目击证人进行调查核实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