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二次关闭:我再告
孰料,2010年1月3日,中国移动又擅自关停我的短信发送功能。不可思议的是,我当天就发送过1条短信,也竟然在那天下午5点04分关停了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这就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了。我放弃冬眠,连夜拨打10086服务热线10次,反复投诉,要求移动方面如实告知关停的理由及法律依据,但他们迟迟没有明确、真实的答复。10个接线员答复了9个版本,有的答复说是“服从上级指令”,有的答复说“配合相关部门工作”,有的答复说是“接有关部门通知”,有的答复说是“短信异常”,有的答复说是“垃圾短信处理”,有的答复说是“短时间流量太大”,有的答复说是“发送过于频繁”,有的答复说是“有朋友举报我,不愿意收到我的短信”,有的答复说是“上海世博会期间为配合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工作,整治垃圾短信”。等等。直到次日中午12点,我再次拨打第11次投诉热线,并且通话长达1小时,他们才在下午1点多由投诉处理部门来电解释,答案仍然是含混的那句“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我原本心胸狭窄,中国移动却非要过来硬塞猛挤,只好把我又一次惹毛。于是,继第一份诉状之后,1月4日我又去黄浦法院递交了第二份起诉状,要求中国移动还我消费者知情权,保障我公民的通信自由。
③起诉挡不住侵权:“接着往下关”
可是,侵权仍在继续,没有因为我的状告而收敛。就在1月4日下午1点钟,中国移动上海公司投诉处理部门来电解释完成后,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又一次被关停!从1月4日凌晨开通我的短信发送功能至1月4日下午1点再次关停之间,我才发送了10几条短信,且没有“垃圾”内容。这怎么算流量大呢?1月4日下午从黄浦法院递交第二次诉状回来,又致电10086要求给予解释。投诉处理部门又来电解释,理由还是老一套,只是连声说抱歉。我认为答复不到位,又要求其主管领导在1月5日中午之前给予答复,但始终没有“明确”的答复。
终于平静了一天,1月5日一天没有再次上演关停事件。可是,1月6日早上7点,中国移动又一次关停了我的手机短信发送功能,在关停前的6日零点到7点之间,我才发了8条短信,仍然构不成“流量过大”,也莫名其妙被关停了。我继续拨打10086,重复着那些习以为常的投诉,重复着听那些千篇一律的答复,“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更让我怒不可遏的是,当天刚刚申请开通,晚上10点多,中国移动再一次关停我手机短信发送功能,一天之内被关停了两次!侵权还在继续,1月7日,《法制日报》首家报道了我的诉案,我将此消息用手机短信群发给我的朋友,但我的短信发送功能又一次毫无商量地、说一不二地被关停。这是第六次关停我了,那几天,平均算下来,几乎是一天被锁闭一次。
④公然声称查看短信内容:侵犯我通信秘密
每次关停,我都要拨打10086服务热线要求开通,一般来说是24小时开通,但我反复催促,开通会短于24小时,但我要求按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的“真实、明确的答复”之告知义务,却一直不能履行。这让我直到现在也搞不清楚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为我提供的短信发送服务的“真实情况”究竟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有知道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即所谓“知情权”,但作为中国移动的VIP客户,我的权利不仅没有因贵宾客户而见增益,反而屡遭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