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的构建
The Structure of the Legal System of Transfer of Water Rights in China
才惠莲;蓝 楠;黄红
【摘要】我国水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急需水权转让法律制度的规范和支持。为了构建我国水权转让法律制度,首先要确立一些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统筹兼顾各种利益;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其次,要形成水权转让的基本制度,包括建立允许水权转让的制度;完善对水资源有偿使用的制度;建立完善的“水银行”制度;构建水权转让公告制度。最后,要构建我国水权转让的法律体系。在《
宪法》中明确规定水资源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增强民法、
刑法对水权转让的确认和保障;完善《
水法》和《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关键词】水权转让;水资源使用权;法律制度
【全文】
提出构建我国水权转让法律制度,是因为出现了水权转让的体制背景和资源条件。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用水量猛增,水资源稀缺程度不断加剧,水权转让和水市场启动在我国有着现实的客观需求。东阳-义乌的用水交易,内蒙古河套地区的水权交易,张掖地区水票制等,已经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现有水权交易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1993年《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取水许可证不得转让。200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
《水法》)在完善水资源所有权的基础上,规定了取水权,明确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但对水权转让问题却并未涉及。由于实践中水资源优化配置迫切要求引入市场机制,我国水利部总结归纳了国内外水权制度建设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于2005年颁布了《
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
关于印发水权制度建设框架的通知》,表现出水市场的建立和完善急需法律制度的规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