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相对民主,精英更喜欢讲“法治”。首先,法律由他们制定、执行,不管表面看起来多么完美,他们总是可以寻求到中国式的解决办法。其次,法律规定的权利于他们就是权力,于普通老百姓或许更多地就是某种义务或者不切实际的某种挣扎,为了权利,他们需要承担某种不必要的代价。再则,“法治”更是一种主流,可以名正言顺地忽悠很多人。
而民主,尤其是一种来自民众的广泛民主,对他们是一种致命的冲击。首先,她具有不稳定性,随时可能会冲击他们的利益。其次,她具有必然的稳定性,肯定为民众自己谋取权益,冲击既得者多余的利益。
所以,精英往往害怕民主。必然,他们有自己的理由。首先,民众的民主素质、能力值得怀疑。其次,民众的民主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容易被利用。再则,潜在的危险,破坏社会的稳定。等等。
是的,这在具有13亿人们的几千年专制下的国家,的确是一个大问题。但无疑,这却不是一个应然的不民主的理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自由,尤其是表达权利自由的自由,除非我们还是专制国家。所以,在某种范围内的民主试验以及制度保障下的全民民主尝试,都是必须的。这也是我们政权宣扬的基本宗旨所在。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不然看出,没有基本的民众民主,法治就是不可能的梦想。当然,民主也就必然包括精英内的民主。或许这必然就联想到我们的法院。精英内的民主也是一种法治途径。由于,对于我们的人性惯性复杂的某些担忧,对陈老师提倡的常识、常情、常理在现在的法院的实施依然还是有些担忧。但是亦如精英内的民主法院,这也是一种途径。
不得不说,精英内的民主法院是需要很多前提制度支撑的,包括我们的法治理念。很显然,在目前的中国,很多制度并不满足,而且前景并不是十分光明。法院也是一种政治。在这样的情形下,司法独立甚至成为了一种梦想。而精英下的民主,更多也只是相互间的政治资本。既然如此,由司法为基点,打开民众的民主之门,或许也是一种可行的尝试。乱中取胜,或许最终能够形成基本的精英民主以及民众民主。无疑,不论是我们追求的法院内的精英民主,还是广泛的基层民主,首先必须具有大前提的广泛的民众民主这一根本的政治民主。否则,一切只是昙花一现,随着人来人去。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精英对于民主的态度或许就像现在民众对法治的态度一样。相对法治,民众更喜欢民主。好像一切在我们这都已经反过来了。民主是个“飘渺”的东西,民众应该更喜欢拥有自己权利的实在法治,须不知没有自己的民主哪来民众自己的法治。所以,其实一切也并没有反过来,民主,尤其是民众的广泛民主才是民众权力法治的根本保障。当然,这也许就是精英害怕或者担忧的所在。根据相对论或者平衡论的论断,民众权利越得到彰显,势必有些特权就会受到限制,包括你们拥有的一些不必要权力。但是,亦然,相对来说,总有相对微弱的一方,尤其是在面对比自己更强大的力量时,这个时候你就必然需要借助公正的第三方。或许你的第三方就是我们可爱的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