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我并不认为有房子就是幸福,没房子就是不幸福。而且我俩总有一天会买上房子的。”
法官:“你的父母可能会很担心?”
张三:“这个我也很清楚,我也不想让我父母担心。我一方面会尽力做我父母的思想转化工作,另一方面会和李四抓紧时间奋斗,争取早日买上房子,把我父母也接到省会来住,好让我父母彻底放心。但这还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法官:“你到底希望法院怎么处理你起诉的这起离婚案?”
张三:“我希望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这样我也好向我父母解释,做我父母的思想工作。”
法官:“你今天讲的都是你的真实意思吗?”
张三:“都是我的真实意思。”
法官:“你回去和李四好好商量,看如何处理好你俩和你父母的关系?可不能为了小家丢了大家!”
张三:“好的,谢谢法官!”
法官:“不用谢!”
(某年某月某日,张三第二次来到法官办公室。)
法官:“张三,你今天来法院又有什么想说的?”
张三:“上次从法院回去后,我想了很久,觉得从我俩夫妻感情的长远发展看,这次法院即使判决不准离婚,也还是不好。最好还是我撤诉算了,就当我没到法院起诉过。不知法院准不准许我撤回起诉?”
法官:“你是真的自愿撤诉吗?是不是李四强迫你的?”
张三:“是我自愿撤诉,我已想好了。李四没有强迫我。”
法官:“那你父母那里怎么交代?”
张三:“我会做好我父母的思想工作。”
法官:“自愿撤诉不是不可以,但法院只退一半案件受理费100元。”
张三:“这个没关系的,我自愿负担受理费100元。”
法官:“那你必须提交自己亲笔签名的撤诉申请书。”
张三:“撤诉申请书我都已经写好了,而且带过来了,现在就想交给您。”
法官:“好的。法院马上办理准许撤诉的所有手续。祝你们永远幸福!”
张三:“谢谢法官!”
【作者简介】
钟建林、黄可,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任职。
【注释】本篇《对话录》素材取自于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2010)芙民初字第XXX号离婚纠纷案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