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当一个公民有投票意向时,总统候选人的竞选纲领、观点、个人情况则可能会得到他/他重视。他会对每一个候选人的主张、如果执政是否对其有利,或者符合自己的政治主张进行比较,从而选择一个候选人投票。在候选人的命运掌握在他们手中时,候选人向这些选民充分说明自己的政纲,而且在执政时实施这些政策,以确保选民对他、对他的政党的支持。实际上,对于这部分选民,候选人花费的时间较少,他们有关注政治的激情,也有投票的愿望,会主动了解、思考这些问题,当然当候选人做得更好时,他们会更坚定,也会将这些传递到他人,从而充当间接的宣传员!在这里,这些选民是得到尊重的,因为的主张会在这些候选人的政纲中得到体现!
第二:当一个人对投票都没有意愿时,而这部分选民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时,要他们去投票则需要更多的努力,更多的尊重!在民主社会,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志就是是否投票也是自愿的,而非强制性的,因为这也是表达自己政见的一种方式!当一个人在选举期间,不断有人来递送材料,以让他/她了解候选人、及其他的政见,而且对那些犹豫不决的人进行游说,甚至还要为他们的投票行为提供方便或者提醒他们不要忘记投票等——这一切都在表达对选民的充分尊重,通过充分“折腾”候选人来方便于选民。在这时,他们就好像接受了增值服务!
总而言之,在总统选举中,在美国社会,一个公民的确受到充分尊重!
其实,在这种尊重中,人数打败金钱,虽然不是在其他场合未必能这样(其实,在其他场合常常不这样[5])!这种规则至少会让执政者知道,他的政策必须向这些群体倾斜,以保证自己可以实现自己的整治抱负——当然,为绝大多数人服务,本身就是一种美德,而且是一种普遍美德;不仅仅为普通人所赞赏,其实也为社会精英接受,或许这也是社会存续的原因吧!
2010年6月11日23时53分于四川都江堰!
【作者简介】
蒋志如,四川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政制度、司法制度与诉讼法理论。
【注释】 实际上,筹集资金与花费政治献金并不是截然分离的,常常是同时进行的;在这一章,在一位公民想开始总统选举时,从事的各种活动就既包括取得竞选经费,又包括如何花费两间事情!
请参阅该书的第四章。
龚晓夏:《驴象庄园——美国总统是如何产生的》,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67页.
实际上,这些志愿者在服务的过程中,不仅仅没有报酬,而且还自己掏钱为其服务,甚至还花费一笔不少的钱和时间(有的志愿者花费近半年的时间、甚至半年以上的时间);这使得这些志愿者不仅仅投入金钱,更是投入行动,还有更为难得的是感情!
对此,笔者将会以专著表达,专门论述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