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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法学研究的当代任务

  
  全球资本主义体系意味着:“不管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也不管是正牌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准资本主义国家甚或非资本主义国家,只要不甘心成为竞争中的失败者,便定会在唯利是图的利益驱使和唯恐落后的危机意识下,身不由己地倾尽全力,去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扩展市场、操控资源……” [4]在这一过程中,“外部自然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成为有计划地捕猎和追逐的对象。对自然界的崇拜已经被旨在有计划地统治自然界的官僚主义策略所代替……在现代化的过程的影响下,这个自然界只能成为一个消费对象和一种为了进一步生产和交换的手段”。[5]此时,只有“资本才创造出社会成员对自然界和社会联系本身的普遍占有,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它不再被认为是自为的力量,而对自然界客观规律的理论认识目的就是使自然服从于人的需求”。[6]因此,对多数人而言,当人的性格由机器批量印刷的消费符号所构建时,与自然息息相关的完整人格也就日益式微;而生产仅仅用于维持增长的现实,不仅使生产者们疲惫,而且令生产本身也是疲惫的,生产自身的创造力不断地被消解。
  
  就满足人的生存需要而言,物质生产有其正当性——没有物质生产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存续。然而,事物都有自我发展,自我独立的倾向,物质生产也不例外。当物质生产形成固定的方式或者流程,人们总是倾向于在更大规模上或者更高效率上来改进之。这样物质生产也就由单纯的物质生产手段变成了劳动本身的一个对象和一个目的。因此,满足人的需要的生产也就可能蜕变成为了自身的膨胀。
  
  当生产自身扩大化替代了满足人物质需求的生产目的之后,生产自身的发展也就有可能由克服物质的自然循环周期的限制转向摆脱这种限制而向异种毁灭性的方式上转化。发展生产力的逻辑力量始终存在着这种危险,特别是伴随人本质力量的增加和人在自然界更大范围和更大程度地活动,人们改变生产方式的可能性增加了,这也意味着生产脱离物质循环周期而走向对物质循环破坏的风险加大了。
  
  工业社会高效率的生产是以人的高度组织化和资源高度集中化来实现的。当技术革新实现了这种联合之后,它必然加剧局部环境的负荷而影响生态的整体平衡,并加深人们对技术和生产本身的依赖。高度集中的生产方式不仅造成了人过度集中的聚居环境和资源集中化的生产环境,使得资源和人口在需求上突然扩大,造成局部环境超负荷而失去平衡,同时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物也可能造成局部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因此,包括整套生存方式在内的现代生活,其与环境的对立已经在人自觉和不自觉的选择之中逐渐形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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