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对公众海洋环保意识的教育和管理
我国进入海洋环境污染物中陆源入海污染物约占90%,其中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和沿海城镇入海陆源生活污水排放是陆源污染的主要来源,据有关统计,2003年我国主要入海河流滦河、黄河、长江、闽江、九龙江、珠江入海污染物总量分别约为COD577.0万吨、无机氮14.6万吨、磷酸盐9.7万吨、重金属4.9万吨、石油类12.7万吨、其它有机污染物0.6万吨。主要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约为619.0万吨。2002年,沿海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239505万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量27222万吨,处理量仅占总量的11%左右。[11]由此可见,通过长期的宣传和教育,增强沿海居民和入海河流沿岸居民的海洋环保意识,转变生活方式、消费观念等,积极参与到陆源污染防治中是十分重要的。由于“重陆轻海”观念由来已久,民众的海洋意识普遍比较薄弱,成为建设海洋强国的严重障碍。具体体现在:从国家层面上说,“海洋”在我国根本大法中缺失,在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中没有明确国家海洋发展战略或地位低下。从社会层面讲,社会民众对海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海洋的科学利用、依法利用意识不够;海洋环保意识非常薄弱;海洋教育、海洋基础研究滞后。[12]一项针对太湖流域人浦镇14个行政村2. 7万人进行了环境意识调查表明,居民对水环境污染的原因有了初步的认识,但与实际有明显偏差;居民整体参与环保意识不强。[13]因此增强全民海洋意识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从国家层面重视并采取行动,营造有利于提高公众海洋意识的浓厚氛围。具体到转变消费观念方面,日本公众做法的很好,值得我们学习。1980年代末期,特别是进入1990年代以后,日本市民的自我环境保护行为较为普遍。对家庭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定点放置,已成为每一位日本市民的基本常识。另外,许多市民自觉培养环境友好的生活习惯,如不将油炸食品剩下的食油直接倒入下水道,将物品物尽其用后再扔掉,注意节水节电,并进行再回收利用的分类,如报纸、玻璃瓶及易拉罐。[14]另外,有不少的环保志愿者,从事国内和海外的环保活动,是一种典型的自我参与方式。
必须调动沿海沿江农民防治陆源污染的积极性。沿海以及主要入海河流流域农村环境保护在我国防治陆源污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首先,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立法和制度完善。由于国家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城市的环境保护问题上,制定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并不能完全适应于农村环境问题,这种情况导致农民参与的法律制度薄弱。所以要加快完善农村环境法制建设,尤其是沿海农村和入海河流两岸的农村,他们的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工作将大大改善海洋环境免受陆源污染的状况。鉴于我国新颁布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对农民环境信息的获得并没有付诸太多笔墨,应当完善他们获得相关环境信息的途径。其次,加强对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等。尤其要采取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农家肥和新型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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