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正义问题的社会建构
On Social Construction of Environmental Justice Problem in China
梁剑琴
【摘要】环境正义问题往往隐蔽在概括性的环境问题之中,经过社会建构被认为是令人担心且必须采取行动加以应付之后,才构成“问题”。我国环境正义问题主要表现为城乡环境正义、区域环境正义、阶层环境正义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问题是在我国社会经济长期发展不均衡、公平诉求到了不容忽视的时刻的背景下,通过某些必然又特定的契机建构起来的。
【关键词】环境正义;社会建构;城乡环境正义;区域环境正义;阶层环境正义
【全文】
环境正义运动发端于美国,但是环境不正义的现象却发生在各个国家乃至全球社会普遍存在,环境正义运动所提出的问题具有普遍意义。进入20世纪90年代,环境保护实践中的“环境不平等”问题,特别是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在环境保护中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等性问题在日益突显,由此引发的环境正义运动,不但在西方国家,而且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在世界的许多角落和整体的世界范围内,环境正义问题以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存在着,因为环境正义问题的实质是考察环境利益和负担的社会分配问题,所以在逻辑上它必然要超越环境种族主义或废弃物处理等环境正义最初的议题范围。只要一个社会依然存在着分配领域的不平等,那么这种不平等就可能或隐或显地渗透在环境领域的各个方面。环境领域的不平等只是其他领域之社会不平等的自然延续。[1]
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创造了持续高增长的奇迹。历史经验表明,现代经济繁荣往往是以高污染为代价的,处于现代化中期的中国也不例外。生态破坏与工业化、城市化、就业压力、资源短缺、贫富差距搅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累积成中国严峻的社会难题。正如马克思所说:“物与物关系的背后,从来是人与人的关系。”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某些人的先富牺牲了多数人的环境,某些地区的地区先富牺牲了其他地区的环境。环境不公加重了社会不公。[2]
正如曼纽尔·卡斯特所说,“随着环境运动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环境正义的概念作为一个强调生命甚至是所有形式的生命的使用价值并反对财富、权力和技术的的利益的概念,正在逐步抓住人们的心灵和当局的政策”。[3]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那么,我国的环境正义问题表现在哪些方面?为什么这些环境不正义的表现会浮出水面引起人们的关注?这些问题是在什么情形下完成其社会建构的?本文试图对上述问题进行粗浅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