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
水法》为龙头,完善配套水法规体系,推动流域法等相关配套法规和实施细则。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水权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配置、用水审批和节水等技术经济政策和法规规章。例如完善防洪工程管理及防洪规划实施机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要求,修订《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办法》等有关法规,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
(三)加强执法队伍管理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水行政执法队伍。应加快水事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增强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现场执法能力和应对突发性水环境事件、水事纠纷的能力。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政工作机构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在水利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要加强与水利内部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相互支持,进一步推进能力建设,理顺内部关系,探索综合执法的途径。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采取执法检查、专项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等多种有效方式,探索加强水行政执法的各种有效措施。
加强水行政执法是贯彻执行水法规的需要,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够提高水行政部门的行政能力,转变思想观念,改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这些变化必将行成良好的环境氛围,对水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大普法力度 增强公众的水法规意识
为了使公民懂法和了解水行政执法职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需要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水法规意识,水忧患意识和水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渠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水法规。与司法部门沟通,将水法规宣传纳入全市普法活动中,形成全社会宣传之势。
(五)完善水资源管理的风险机制
近几年来水旱灾害的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水利部门应该加强研究,建立相应的水资源风险机制。防洪工作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要从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把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能够充分利用雨水洪水资源。建立水资源供给与高效利用体系和水生态系统安全保障体系。着眼于水环境承载能力的提高,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搞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有效控制和减少水污染和水土流失,努力改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