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共同的未来》的建议和联合国《21世纪议程》的要求,《中国21世纪议程》和各地方有关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各项行动计划均将立法变革作为其主要内容之一。可见,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指导我国立法的理念,引发了对立法变革的需求,其最终目的是建立一套朝向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体系。但如何进行立法变革,学者们意见很不一致。国内学者对可持续发展与法律变革关系的论述主要是围绕《中国21世纪议程》有关可持续发展与立法、法律实施问题展开的,大致可分为宏观立法重构论、强化环境立法论、构建可持续发展法论、立法的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论四种。[3]
二、立法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的必要性
立法评估,是指在法律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功能、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和综合评估,目的是为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提供依据,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4] 目前我国的立法评估仅仅在地方立法层面上开展起来,尚未在全国进行。
立法评估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评估的方法及标准。我国现有的地方立法评估基本属于立法个案评估和整体评估的范畴,大多将评估标准定位在两个方面:与上位法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实施效果的合理性、社会影响审查,但这种评估标准未突出环境保护理念和可持续发展理念。[5]
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评估实际是一种专项评估(特殊视角/方向的评估),即建立对立法进行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的制度和程序,通过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制定一套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地方立法评估规范,并将其纳入立法程序之中,以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理念来评估和规范地方立法(立、改、废)活动,对拟由或已经由地方人大或地方人民政府通过、颁布的地方法规(规章)中可能影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规定进行评估,使地方今后的立法符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一) 立法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的作用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求人类将社会、经济与环境三方面的发展整合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它们互为条件并相互制约。 地方立法的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的作用也主要体现于经济、社会、环境三方面。
1、 经济作用:促进经济的适度增长
目前研究法的效果和影响的传统方法始终局限于规范性论述和印象式描述,深入、细致的实证性经验研究欠缺。不过,随着法经济学、法计量学和定量犯罪学的兴起,使得以定量方式探讨法律效果成为发展趋势。特别是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估中,更需要立足现有的立法评估实践和地方立法的特性,在横向和纵向上分别吸纳统计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理论,构建一个崭新的相对格式化并动态发展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的立法评估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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