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背景下水资源保护法律规制探析
Research about Legal Regulations in Water Resources Protection within the Background of Public Government
刘荣昌
【摘要】本文通过对公共治理的探讨,结合当前水资源保护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阐述了水资源保护法律构建过程中引入公共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期望公共治理能够成为一种新型的环境资源保护模式。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公共治理;必要性;可能性
【全文】
水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物种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然而近年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遗憾的是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也出现了西方国家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的严重的水污染和大面积的水枯竭,从而出现了日益严重的水危机。
从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水资源的缺乏已成为制约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具体来说,北方地区水量的缺乏、南方地区水质的下降都成为我国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据专家预测,到2030年前后,我国用水总量将达到每年7000亿至8000亿立方米,而我国实际可利用的水资源量约为8000亿至9500亿立方米,需水量已接近可利用水量的极限。而从现在到2030年这20多年间对水资源能造成多大程度的污染还是个未知数。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虽然中国水资源总量在世界上居于前列,但是因为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据21世纪城市水资源国际学术研讨会透露,联合国列出了世界上13个最缺水的国家,中国位居其中之一,目前我国人均用水量是世界人均用水量的30%左右。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本身比世界水平要低,那我们这仅有的人均占有量又如何呢?简单一句话概括:污染严重、浪费严重。
一、水资源保护法律实施现状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水资源保护相关各方面的法律是当今社会中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的重要工具。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加强了依法治水的力度,开始从法律保护机制方面寻求对水资源的保护。到目前为止,国家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2年10月1日又颁布施行了新《水法》,今年2月28日又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于6月1日实施。除此之外,国务院及其所属相关部门颁布了60多部水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出台了300多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逐步形成完整的体系,水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也日趋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