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物如何取得和花费金钱?
——读《驴象庄园——美国总统是如何产生的》第五章《竞选募捐》
蒋志如
【全文】
一、“事实”勾勒
在西方国家,选举属于金钱的游戏,而且花费金钱的数目越来越大,从而导致我们中国人熟悉的“西方人的民主是有钱人的民主”观念。在阅读作者在这一章叙述的内容后,对这一观念开始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首先,我们来看看,作者在该书的这一章到底告诉了我们哪些在我们教科书或者着作看不到的内容,从而导致我们认知上的若干盲点,具体叙述如下:
在美国历史上,作为候选人要从事选举也必须为选举掏钱,而且还必须有自己的钱,比如说为选民提供威士忌,并作出各种承诺,当“
宪法之父”就因为不愿意提供威士忌而在弗吉尼亚州的参议员选举中败北。只不过,在当时选民比较少(只包括纳税的白人选民,约80万人),候选人还能够支撑下去,因而还坚持了近半个世纪[1]!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与选民的增加,候选人无法提供这笔费用,必须通过筹集竞选基金方能完成竞选的游戏。他们只能直接到选民中方能的得到选民的熟悉和支持,从而导致职业竞选团队出现——这同样需要金钱的支持,甚至需要比前述方式更多的金钱支持,否则无法有效运行下去。因此,募捐筹集竞选经费的运作模式应运而生!
这些经费可以向谁募捐?刚开始,候选人都把目光放在富翁身上,因为他们可以提供非常丰富的资金以实现自己的总统或者其他职务的选举梦;与此同时,也把目光瞄准一些社团,他们也拥有大量资金,而且比一个个体的富翁在数量上更为客观。
但是,这种资金运作模式会让国家政策仅仅掌握在那些有钱、有影响力的大佬上,国家无法成为一个有自我主张、自我利益的实体,也最终不利于整个国家的发展。而且,这种资金募集形式也为黑社会分子利用,他们想在这个时候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更愿意为一些想在政策上向他们倾斜的政治候选人!如许情况会导致社会精英中的有识之士进行反思,从而导致国会立法,对政治选举的募捐行为进行法律规范,从而限制这些“大”人物对选举的控制。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话不仅仅在中国适用,在西方国家依然适用[2]。虽然那些富翁、大财团不能直接向候选人直接捐款若干,但可以通过间接方式为他们捐款,即除了直接向候选人直接提供法律允许的资金捐赠外,还在法律的范围内通过间接方式,如为某项议题(这一般为他们支持的候选人所主张)提供宣传,以提高候选人的知名度或者其他能够让选民倾向于他所支持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