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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在社会福利中的角色重建

  
  (1)“社会服务市场化”助长了强势集团的霸权地位

  
  在市场化条件根本不存在的情况下,实行“社会服务市场化”的结果是进一步加剧了社会不平等。在中国,市场机制在经济领域中是极不完善的,在公共服务领域,竞争这一市场的基本要素更是完全不存在。例如,由于政府投入严重不足,教育和医疗服务长期供需失衡,再加上政府的垄断,使得服务使用者处于劣势,对服务的价格和质量不能产生任何影响。显然,这种背景下的市场化,只能是强势集团的霸权化。

  
  (2)“服务收费”进一步削弱了社会公平的价值观

  
  在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社会服务没有保障的情况下,采取“服务收费”必然会削弱低收入和贫困人群抵御风险的能力。我们在社会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的过程中,普遍采取的一个方式是服务收费。服务收费是西方福利国家私有化的一个重要形式。理论上,采取服务收费的目的是增加融资渠道和限制过度使用公共资源。不过,在许多发达国家,服务收费是在首先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社会服务权利的同时,对那些有特殊需要的非贫困人们收取服务费用。也就是说,那些与人民日常生活保障密切相关的、必不可少的社会福利和服务,对一部分人、特别是贫困人群来说,必须是“免费的午餐”。这是政府保证社会公平责任的主要内容。

  
  然而在中国,市场的高效率被简单地等同于“没有免费的午餐”。于是,服务收费被广泛地运用于几乎所有领域和部门的服务中,包括社区服务、养老、托幼以及教育和医疗等基本社会服务。甚至政府也成了准市场组织:在城市,各种服务收费是很多政府部门获得额外经费的重要渠道;在农村,费税改革之前,基层政府要靠收费来弥补财政经费不足。结果对绝大多数人来说,缴费是获得任何一种服务的前提条件。这种做法使贫困人群更难抵御风险,是对“社会公平”这一社会发展的核心价值观的颠覆。

  
  在社会服务领域中简单地用服务收费来体现市场效率、进而用市场取代政府,不但未能“兼顾公平”,长远来看,也没起到提高效率的作用。例如在医疗服务领域的收费,对处于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以外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来说,实际上是“劫贫济富”。贫困人群患病的几率更高是一个事实(注:OECD,Poverty and Health ( DAC Guidelines and Reference Series) ,2003.),个人付费显然不仅会加剧其经济困境,更会降低他们对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因此,服务收费不仅加剧了贫富悬殊,而且,从近年来因贫致病和因病返贫现象在城市和农村已经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来看(注:根据民政部低保司资料,在目前大约2500万的农村贫困人口中,近50%为病残所致。这是政府出台农村医疗救助政策的重要原因之一。),它还直接影响了经济效率——不公平导致效率下降。

  
  三、重建中国政府在社会福利领域的积极角色

  
  近年来,中国政府也认识到政府从社会福利领域退出所导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失衡问题,并重新开始重视政府在促进社会公平和平衡中的角色。由于我们在改革之初借鉴西方福利国家经验时出现了误区,如今,政府在重新进入社会发展的角色时,必须高度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新认识社会政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社会政策缺失在中国很明显,其后果也非常严重。这一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改革以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只局限于为因旧体制解体而导致困难的人群以及其他社会边缘群体提供“最后的安全网”,对于新体制形成过程中以及全球化形势下如何满足社会成员的发展需要和提高其适应经济社会变化的能力,则缺乏必要的支持。二是社会政策一直以减轻企业(国家)的社会负担、增加家庭和个人责任为主导思想,因此,由家庭承担了经济改革的主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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