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误区之二:高福利的负面效应
1.政府在社会福利领域的退出和经济社会发展失衡
经过20多年持续的经济高速增长,中国政府近年来将消除经济社会发展失衡的“阵痛”——居高不下的基尼系数、持续的失业和贫困问题、濒于解体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滞后的教育事业以及严重的环境污染等——重新置于政府优先解决的议事日程上(注:2003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实施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五个统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就是针对发展失衡提出来的。)。导致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其中,政府未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能够使全体社会成员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社会保障制度,显然是一个重要因素。进而言之,伴随着改革开放所激发的经济高速增长,政府在社会福利领域经历了一个退出或缩小的过程。这方面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家庭和个人被重新界定为社会保障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注:自1970年代末以来,中国在很多法律中都有对家庭养老、育幼以及配偶之间相互支持等责任的明确界定,包括《
刑法》、《
婚姻法》、《
继承法》以及《
收养法》等。),而政府则只限于补偿或解决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部分社会成员的传统权益受损的问题。因此,新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针对的是国有企业改革引发的下岗、失业、退休养老金发放困难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城市贫困等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他凡是有家庭或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则几乎享受不到任何社会保障,而完全需要依靠自己的能力或依赖家庭的支持来抵御经济和社会变革的风险。
2.不恰当地借鉴外国“高福利负面效应”的理论是导致政府退出的重要原因
导致政府从社会福利责任中退出的原因很多,但是,不恰当地学习和借鉴外国的经验,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过去20多年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过程中,大多数有关社会政策的概念和理论主要来自西方。贯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的几个主导思想,如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等,基本上都来自西方经典着作或这一时期他们的改革理论和经验。由此,我们得出了高福利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效应这样一个结论。对社会福利的这一否定态度,导致政府在社会福利领域中的责任经历了一个逐步缩小和退出的过程。
具体来说,在考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时,我们被和西方国家起始状况表面上的共同性蒙蔽了眼睛。我们的城市改革是从一个社会主义大锅饭的全民福利的基础出发——有人称其为“小福利国家”,西方很多发达国家则是在福利国家“全民福利”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所以很多问题具有表面上的共同性,这使我们把他们要改革的问题当成了我们必须避免的问题。
这种认识是怎样误导着我们的政策思想的呢?20多年来,中国的社会保障政策文献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即似乎更多借鉴了当时新右派或新古典经济学派对西方福利国家社会制度的批判,而很少有文献对其福利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进行系统的研究。由此,我们从西方福利国家私有化改革的信息中得出的一个假设是:高福利会导致劳动生产率下降。基于这样一种基本否定西方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制度的态度,当时在理论界和政策制定者中普遍形成的一个共识是,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要避免福利化(注:徐滇庆、尹尊声、郑玉歆主编《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98中国社会保障国际研讨会论文选》,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