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忽略对社会体系的培育
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是不可分割的。因为,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所带来的社会转型,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从政府全能型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因此,社会的转型和政府的转型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或者说,政府的转型和社会的培育是互相依存的,二者应当同时进行。而在实践中,由于我们把社会的培育遗漏了,结果,政府转型的过程就成了跛足的过程。我们的确将政府的一些职能放权于各种中介或公民社会组织了,可结果怎么样呢?因为政府缺乏相应的支持和培育过程,这些组织的运行逻辑常常演变为准市场组织的逻辑。具体来说,长期以来,我们更多地把注意力放在对政府的内部结构和政府部门的利益调整上,而对公民社会组织支持不足,管理也不到位,结果导致这些组织发育缓慢、能力薄弱、运行不规范;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制约了政府的转型。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公民社会组织演变为个人利益团体。我们知道,非营利和营利组织的一个根本区别是,前者以“使命”而非“利润”为运行动力,其使命就是为服务对象谋利益。如果失去了这样一个基本特征,也就失去了与营利性组织的根本区别。中国的非营利组织虽然承担了很多社会功能,但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框架和制约机制,在实践中有很多组织背离了应当坚持的核心价值,在运行过程中以“营利不分红”为组织的运行原则,结果演变为个人利益团体。第二,公民社会组织缺乏良好的发育环境。政府对公民社会组织支持不足,致使这些组织缺乏发育和生存的土壤。在中国,公民社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是从政府中分离出来的,完全从社会中自发形成的、针对社会某一特殊群体需要的组织非常少。如果让这些组织完全通过自己的能力“自负盈亏”,它们必然会演变为市场组织。
正像市场经济不能自动生成一样,公民社会也不是自发形成的。在中国,培育公民社会组织的核心是政府要承担起支持者和规范者的角色。这是政府转型的首要任务和前提条件。
3.目前,中国政府需要进入很多新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在理论界,主流的政府改革观点是主张从经济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划分政府与社会的界限、放权于市场组织、授权公民社会组织以及用市场机制取代政府官僚机制。总的看来,这些观点的一个明显取向是主张政府从某些领域或过程中退出,而由市场机制取而代之。
笔者认为,目前,中国政府不仅不能退出,反而需要进入很多新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并在其中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直白地说,就现阶段的中国来说,特别在社会福利领域,政府没有不该管的事情;或者说,在任何领域或过程中,如果缺少了政府,其结果都会不堪设想。
为什么这样说?应该认识到,政府退出有两个必要的前提,一是社会上有相应的载体,足以承载政府所退出的功能;二是政府对这些载体的表现,包括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具有有效的监控、评估能力和手段。第一个前提我们还不具备,这构成我们政府目前不能退出的理由;第二个前提则表明,政府永远都不能退出。因为,信息不对称不只是市场中才存在的问题,在政府与各种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中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政府的责任就是保证各种组织的运行过程透明化、规范化,否则便是政府缺位。西方发达国家强调放权和多元化,一方面是因为各种经济和社会组织的运行具备了一定的基于法制基础的规范,同时也因为在政府之外存在着制衡组织行为和保护个人利益的机制。很明显,中国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
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政府在市场经济转型中应该发挥什么作用的问题(注:胡鞍钢:《序言:探讨政府与市场关系》,胡鞍钢、王绍光编《政府与市场》,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年,第1—8页。)。目前,政府不仅面临规范市场和培育社会组织的作用,还需要在组织与组织、组织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各种交互行为中承担起维护公平和公正的角色。换言之,在中国,政府只有先进入才有退出的条件。特别是从政府仍然是维护公众利益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主体这一现实来说,在大多数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尚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放权或授权行为都会对弱势群体更加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