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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日传统企业福利制度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中美日传统企业福利制度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杨生勇


【全文】
  
  中国传统企业福利制度,主要是指在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依据当时的国情而建立的一种以企业为本位的社会保障制度,即企业按国家的政策制度安排,以本企业生产经营收入为财政基础,以本企业职工及其家属为受益对象,通过举办劳动保险、集体福利设施、建立补贴制度、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为职工提供退休养老及劳保医疗保障等方式,承担着保障职工生活,稳定社会秩序的功能。这是在中国社会保障事业极度不发达条件下为解决现实问题而产生的一种在国际上十分特殊的企业福利制度。在美国、日本等世界其他国家,因为有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企业福利是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从而企业福利是企业的一种制度安排。由于美国是西方国家的典型代表,而日本虽然也是发达国家并被纳入西方七国行列,但在传统文化方面却有着与中国相通的基础。因此,将中、美、日三国的传统企业福利制度进行比较,可以为我国企业福利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提供有益启示。

  
  一、中美日传统企业福利制度的共性

  
  企业福利是企业的一种制度安排,并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独立存在,所以中、美、日三国的传统企业福利制度在以下四个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或相似性。

  
  (一)企业本位的福利设计。在三个国家中,企业福利都坚持以企业为本位,企业是举办企业福利的主要主体。一方面,企业福利考虑的是本企业职工或其亲属的各种福利;另一方面,由企业出钱,从企业利润和企业收益中拿出一部分钱来举办福利;同时,企业还要承担企业福利组织管理的主要责任,企业都设有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制订相应的工作制度,通过策划、管理、服务、监督等手段,保证企业福利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企业福利享受的身份性。从企业福利惠及的对象看,三个国家企业福利的享受者均限于本企业职工或其亲属,限于企业内部成员受益,因此,虽然三个国家在企业福利的内容等方面存有一定差异,但三个国家在企业福利的享受对象资格上却有相同之处,即企业福利的享受具有严格的身份性,非本企业员工是决不能享受到该企业福利的。

  
  (三)企业福利项目设置有相通的一面。中、美、日三国的企业福利在设置项目上,都是由两个部分组成的。一是法定福利部分,虽然在社会制度、环境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各国都用法律形式规定比较一致的企业必须给职工提供的一些福利项目,如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划、医疗保障等:二是企业自主设置的福利部分,各国企业根据本国企业的特点及实际要求,设置了有关企业福利项目,如美国比较注重退休和储蓄计划,日本比较重视住宅、娱乐设施等,中国比较注重生活服务等。即使是企业自行设立的福利项目,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如三个国家基本上都设有退休补贴、医疗保健、假期福利、安全津贴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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