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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立法完善

论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及立法完善


周丽萍


【摘要】未成年人是一个与成年人相对应的范畴,在我国特指未满18周岁的儿童、青少年。刑法保护是未成年人的各种保护中最基本最低限度的保护。但是,目前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在对未成年犯罪主体的保护方面,无论是在定罪过程中,还是在量刑、行刑过程中,都存在着不足之处。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方面,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切合目前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的刑法改革方向,建议加强对未成年罪犯的非刑罚处理方法和对未成年罪犯受教育权的保护,使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更加完整和科学,构建更为完备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体系。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护;完善
【全文】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国家的未来,由于身体、心智方面均不成熟,未成年人明显处于弱势群体地位,其权益极易受到侵犯,也极易成为各种违法犯罪的主体。随着社会的发展,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越来越多,未成年人犯罪也越来越严重。刑法一方面保护未成年人不受各种犯罪的侵害,另一方面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的人权,使之不受非法的刑事追究。然而现行刑法尽管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充分保护的法律精神,但仍有不少缺陷之处,有待完善。

  
  一、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的立法保护现状

  
  (一)我国刑法对未成年犯罪主体的保护

  
  在刑法上,作为犯罪主体的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处于这一年龄时期的人,虽然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但因生理、心理等都还处于发育之中,思想观点并不像成年人那样成熟和稳定,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8条明文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坚持适用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另一方面又能要照顾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定罪、量刑、行刑方面都不能等同于成年人,然而现行刑法在这些方面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1、定罪过程中的非犯罪化政策

  
  非犯罪化,是指对于那些虽然符合刑法规定,但情节轻微,没有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能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就不作为犯罪。比对现行刑法的这一政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该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此,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有权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能作为治安处罚的就不作为犯罪追究;人民法院不认为其犯罪的则不定罪。公、检、法三大系统全面协调贯彻对未成年人定罪过程中的非犯罪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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