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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政策建构的理论诠释(之二)

  
  (1)福利设施的5个发展阶段

  
  福利设施的主要社会功能是对那些由于经济上的原因、生理上的原因、或者精神上的原因等导致生活不能自立的社会成员,通过福利设施提供的生活援助和照顾,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困难。但是并不是福利设施比例越高,福利发展水准就越高。发展福利机构需要循序渐进。另外,还要根据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水准等,建设与之相对应的设施。此外,福利设施机构的功能、形态以及作用,伴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将发生不断的变化。

  
  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福利机构在发展的进程中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发展阶段为混合收容型。也就是我们国家所讲的集中收养型。这种方式是把老人、儿童以及精神病患者等不同福利对象集中收养在同一设施管理。

  
  第二个发展阶段为分类收养型。这是根据老人、儿童、残障者等不同对象所要求的不同需求,运用专业化的标准将设施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老人设施、儿童设施等。同时,在大的分类当中进一步进行更为专业化的分工,在老人设施中又划分为以健康老人为主要对象的老人公寓、以卧床不起老人为对象的老人护理设施、以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老人为对象的康复设施等。对设施进行专业化分工和专业化管理。

  
  第三个发展阶段为社会化管理型。社会化管理型有两种意义,第一是指相对封闭的福利机构向社会逐步开放,使被封闭设施的利用者有机会与社会交流和沟通,使福利机构的收养功能逐步向生活功能转换。第二是指福利机构的经营向社会开放,由政府单一经营走向企业、民间团体、个人经营的多元体制。与此同时,加强社会对福利机构经营的监督。总之使封闭、孤立的福利机构与日益开放的社会之间架起一个相互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第四个发展阶段为综合化管理型。为了使社会福利资源有效利用,福利机构的发展逐渐出现综合化的发展趋势。这种管理方式是将分割的医疗、保健、福利机构通过一种契约的民主方式逐渐连接为综合服务的网络,使医疗、保健、福利的资源获得最合理的利用。

  
  第五个发展阶段为社区化管理型。随着高龄化的发展,以及社会成员生活水准的提高,人们对于福利机构的需求和要求将不断增加。这是因为对它的需求从一部分特殊对象扩大到了一般社会成员,需求开始具有普遍化。它要求这时福利机构既要有便民商店那样的便利,又要有像家庭一样的生活气氛。这时设施开始走社区化的发展道路,设施也逐渐小型化和生活化,社区的成员不仅是设施的利用者,同时也是福利机构活动的参与者和经营者。它成为社区的一个新的凝聚力,成为家庭生活的延长线。

  
  按照上述5阶段来划分,中国目前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换时期。 但是由于中国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差距,同时又面临着第三阶段、第四阶段、第五阶段的任务。

  
  (2)福利设施的社会功能

  
  中国的福利机构发展相对来说比较滞后。建国以后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止,中国的社会福利体制是一种救济型的体制。在这种体制下,福利机构的主要功能是以救济为目的的收养。比如由政府主办的社会福利院,明确规定其对象是孤老残幼。能否入住福利设施,主要取决于有没有生活的赡养人或扶养人,而不是取决于是否有福利的需求。

  
  随着社会结构和生活结构的变化,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和需求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以往那种单一的救济型福利设施需要逐渐按照社会需求走向专业化、居住化、社会化。专业化是指根据福利设施按照老人、残疾人、儿童等不同福利对象的需求来设计为满足不同需求的设施,为不同福利对象提供不同需求的专业化服务。居住化是指设施不再仅仅是解决吃住的问题,而是重在解决如何使利用者生活得更好,把设施作为家庭生活的延长线。社会化一方面是指设施经营主体多元化,另一方面是指福利设施应该办成开放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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