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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福利政策建构的理论诠释(之二)

  
  总之,福利财政是一个综合的社会运作和政治运作的问题,政治倾向和社会倾向不同决定了财源征收方式的不同。

  
  3.社会福利行政

  
  中国社会福利行政在很长一个时期一直处于分割管理状态。形成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是政府采取福利责任分散化的政策,一方面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农民等群体,并实施分割管理;另一方面将提供福利的责任交给了各个单位。事实上在建国以后很长的一段时期,中国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系统的社会福利行政体系。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之后的1978年,民政部成立之后才改变了没有中央福利行政机构的局面,但是地方福利行政体系仍然处于比较分散的状态。1998年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确立了民政部作为中央社会福利行政中枢的地位,地方民政体系才逐渐确立起来。但是区以下的福利行政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需要有一个改革和调整的过程。

  
  社会福利行政中的主要问题是基层社区福利行政体制的改革和重建。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社会福利的主要功能由单位承担包办,社区虽然作为国家行政的最基层组织,是国家行政体制的一部分,但只有一个框架,而没有一个实体。随着单位福利制度的解体,单位肩负的社会福利功能被转嫁到社区,社区逐渐成为提供生活和福利服务的一个实体。虽然社区的职能出现了实质性变化,而国家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对社区的行政化管理方式。如果不从财政上和行政管理上进行放权和让渡,仅仅是坚持将国家化统治渗透到街道社区,社会福利的转型改革必将会受到阻碍。其原因在于:

  
  第一,社会福利的对象从一部分贫困阶层扩大到一般居民生活的层面,生活结构中产生的福利需求远远超出经济结构,非货币化、经济化的福利服务需求逐渐增长。这种生活化的福利问题,单单依靠政治运作和经济运作已经带有很大的局限性,作为居民生活空间的社区以及社区文化将成为解决福利生活的依托。

  
  第二,由于老龄化、少子化、离婚率的上升等,中国的家庭结构出现了急剧的变化。抚幼养老功能逐渐从家庭内部抛向外部,为了应对这种变动,居民中也逐渐出现了由地域居住关系结成的“地缘”互助团体、由友情关系结成的“友缘”互助团体,分担以往由血缘集团担负的扶养功能。这是在社会的变动中对建构新的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的一种探索,也是试图从传统的邻里互助文化中寻找新的家庭支撑点。

  
  第三,伴随着居民对社区公益事务参与范围的扩大,居民权利与义务并举的福利意识在不断强化。特别是在近年来自发组织起来的老年人协会、残障人家属互助会组织,表明了这些弱势群体从被动地接受福利转变为积极地参与福利和要求福利权利。

  
  上述的变化表明,社区福利行政与管理的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中央政府向地方福利行政和社区福利行政放权让渡是行政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社区福利的管理组织不宜过于国家化、官僚化,而应该逐渐走向社区化和专业化。目前,上海等地出现的社会保障事务所作为区行政的派出机构直接深入到居民生活中处理福利事务,为现今官僚化的福利行政提供了一个方向性选择。此外还有各种民间的协会组织,通过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的方式,协助政府和居民处理日常福利事务。可以考虑将上述的经验逐步规范化,在城乡社区设置社会保障事务所,将居民委员会中的一部分福利职能剥离出来,用专业化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同时,设置半官方性质的社会福利协会组织,作为政府行政的助手,在政府和居民之间架起一个中介协调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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