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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富士康加薪举措的解读

  
  最后,加薪可能导致经济通胀。在中国经济的宏观层面,在过去10年能够实现两位数经济增长,而通胀却微不足道,部分原因就在于工资的增幅小于生产率的增幅。而一旦工资继续上涨,正常的通胀率就可能更高,中国经济过热很可能会隐然成形。还有,这种景况可能导致更高的利率,给靠举债搞基础建设的地方政府造成极大的压力。

  
  然而,工资上涨是提振消费,减轻对出口和投资依赖的先决条件之一。而增加出口,降低企业成本无疑得减低工资水平,这又是一个悖论。而不是像一小部分人所持的乐观观点,提高人们的收入,是鼓励他们减少储蓄、增加支出的最佳途径。不过,有一种观点认为,适度的消费繁荣会促进经济。其思路是,消费繁荣使得中国将从世界其它国家进口更多商品,推动全球经济的再平衡过程。只要潜在的通胀飙升能够在代价不太大的情况下得到控制,中国就将大大得益于更高的薪酬水平。但这种观点流于单一化,操作性并不强。

  
  那么,实际情况是什么呢?宏观层面上,据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8年社会蓝皮书》显示,上世纪90年代以前,劳动者报酬占比为50%以上,2001年后这个比重不断下降,到2006年已下降到41%。与此同时,营业盈余比重由原来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在2000至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但职工的实际工资年均仅增长15.7%。这表明,我国国民收入结构失衡,特别是劳动者薪酬所占国民收入比重不断下降。[3] 微观事实是,数以百万计的工人收入水平低、劳动时间长、工作条件差,这种局面很容易引发社会冲突和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构成严重挑战。立基于此,我们应如何看待中国出现的劳资纠纷?

  
  事实上,如果不扭转这一局面,向上面所述的消费驱动型经济的必要转型就不会发生。相反,中国的需求将继续依赖于飙升的投资。而正是外资很容易造成资本的高密集度,从而使得劳动者薪酬在GDP中所占比重下降。这在上面也提到过。

  
  时值今日,虽然2008年我国施行了《劳动合同法》,要求资方必须与工人签订书面合同,但是我国没有为劳资双方集体议价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基础。譬如,工会没有独立(“官方工会”很少组织劳工行动),罢工权没有得到规定,等等。加上工资上涨的压力,对于已习惯低工资常例、工人无罢工权及随意解雇工人之环境的资者而言,加薪的动力非常式微,劳资纠纷仍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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