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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已经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柯老师列举出一组数字(截止2000年年底的统计数据):1.对任何罪行都不适用死刑的国家/地区有73个;2.对普通犯罪不适用死刑,但对特别犯罪(例如,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战争犯罪)适用死刑的国家/地区有14个;3.刑法规定死刑但很少使用死刑的国家/地区有20个;4.刑法规定死刑也经常使用死刑的国家/地区有80个。透过这组数据可以看出,保留死刑的国家仍然占据了大多数;但另一方面,从总体而言,前三项的数据集合(107个国家/地区)又明显的超出了刑法规定死刑也经常使用死刑的国家数字(80个国家/地区)。这一点又可以推断出,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的总趋势。

  
  第二部分:国际人权公约对废除死刑的态度。柯老师引证了大量文件、实例来探索世界死刑废除运动的历史过程。如,《世界人权公约》、《公民权利公约》等国际公约,莱比锡国际审判、纽伦堡审判、东京审判等国际法庭判例,以及《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等区级人权公约。这些法律文件、司法判例表明了国际社会对死刑废除的态度由不明确到逐渐明确的发展过程。

  
  第三部分:美国废除死刑的进程。借助多媒体图文并茂的实效,通过美国实例的透视,学员们认识到美国死刑废除运动过程中的反反复复,废除死刑道路的艰难。一方面,截至2008年,仅有13州完全废除死刑,仍有37个州保留死刑。另一方面,2003,支持死刑的人高达77%。2008年美国有线新闻民意调查显示:67%的美国人支持死刑,25%的人反对。美国人对电椅、毒气室、绞刑、枪决、甚至更文明的死刑执行方式注射死刑仍然进行着反人道批判。这是美国废除死刑运动的重要社会政治因素。

  
  经过柯老师的讲解,在座的学生们都深入了解到死刑问题现状及其发展。柯老师认为之所以要废除死刑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目前死刑作为一项刑罚措施不能起到强有力的威慑力,这是引发学界主张废除死刑的重要理论支撑;另一方面,废除死刑也可能仅仅是出于一种外来政治力量的压迫所致。从柯老师给出的数字来看,废除死刑的国家总体数量之和已经超过了未废除死刑的国家,这种数字证据推动废除死刑运动。总体而言,柯老师认为死刑废除是一种文化的趋势,但又是一场政治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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