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元落榜的法律迷思
——兼谈案例研究的对象
李松锋
【摘要】2009年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因伪造民族身份,被取消录取资格。一时间众说纷纭,但从现有法律制度来看,何川洋并非无辜,虽北大弃录于法无据,但重庆市招办则可以取消其录取资格。通过个中法律问题的交织,可以看出,这种没有进入司法场域的事例,完全可以成为我们案例研究的绝佳素材。
【关键词】高考状元;行政处罚;案例研究
【全文】
一、基本案情[1]
自古以来,状元就是最耀眼的明星,而今年夏天,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则更加引人关注。
1991年,何川洋出生在重庆市巫山县官阳镇,父亲何业大、母亲卢琳琼当时都是乡镇干部,从童年开始,何川洋就展现出聪慧的头脑,学习成绩让父母长辈充满了期待。2006年,何川洋以全县第四名的中考成绩考入南开中学,进入这所由教育家张伯苓创办的重庆名校。这通常被理解为离大学仅有一步之遥,但为了确保儿子能荣登名校,何业大开始着手办理更改何川洋民族成分一事,以便高考时获得20分加分。虽然明知这是个错误,但面对20分的巨大诱惑,在招生办工作的何业大决定为儿子铤而走险,不想却为何川洋3年后的高考埋下了苦果。
2009年6月9日,高考结束的钟声刚一落下,就有群众举报巴蜀中学多名学生以民族聚居地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名,骗取20分加分,由此拉开了重庆“加分门”调查的序幕。随后,重庆市查实,确有31名违规更改户籍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6月22日,重庆市对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份,试图骗取高考加分的学生作出取消加分资格的处理,但未公布具体的名单。
6月24日,随着重庆高考成绩张榜,原本已经沉寂的“加分门”事件再次引人关注。何川洋以总分659成为重庆“文科状元”。然而,这匹黑马在媒体正要热烈报道他的时候,却失踪了。没多久,便有网友报料称,何川洋是因为民族成分造假被查,所以不敢面对媒体,而何川洋的父亲何业大还是巫山县招生办主任。在媒体的追问下,何业大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上级的任何处罚。6月29日,重庆巫山县公布对何川洋少数民族成分变更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免去何业大职务,对身为组织部副部长的卢林琼也予以停职反省。但6月30日,重庆市教委证实,何川洋因违规更改民族成分而被取消少数民族加分资格,但其录取资格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