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提出了一个零售商以价格和服务竞争的市场中不可观察契约的纵向限制模型,他认为在特许经营和转售价格维持安排下的均衡契约减少市场竞争程度的方式是不同的,特许经营契约对于减少价格竞争较为有效,而转售价格维持则在促进服务方面的效果较好。他的结论是:制造商纵向限制选择博弈的均衡结果依赖于上下游厂商的战略性交互作用的性质,当零售商更趋向于风险规避以及面临需求不确定性较大时,制造商更倾向于采取转售价格维持的约束方式。[17]
Matheson和Winter对纵向限制有效性分析作出了重要贡献。[18]他们的基本观点是:在存在纵向关系的产业中,通过纵向限制可以有效地将其中存在的外部性内部化,从而使制造商获得纵向一体化的利润。他们在1984年的一篇论文中系统地阐述了关于制造商在纵向关系中施加纵向限制可以内部化三种潜在外部性,最终可以促使上游制造商获得联合利润最大化。[19]Mathewson和Winter的模型假定制造商企业家才能要素存在边际生产力递减,以及通过企业内部组织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成本较高,因而制造商无法纵向一体化进入零售市场。制造商需要采取一种替代性的手段获取利润,一种是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另一种则是对零售商进行纵向限制。经过模型分析,Mathewson和Winter 得出结论认为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方式,制造商只有批发价格一种工具可资利用,不足以达到联合利润最大化。这主要是由于单一批发价格无法同时解决多重目标,即垂直市场交易关系中存在的二种潜在外部性,不可能运用单一批发价格一种工具消除这些外部性。[20]
从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纵向限制竞争的多种形式之间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可以有不同的替代效果,尽管每一种形式重点可以解决的问题有所侧重。对于转售价格维持而言,其功能也存在替代性。
(三)表面上是“搭便车”,但实质上可能是更有效率的行为
经销商服务理论中的一个盲点是,没有考虑到进行降价销售的零售商之所以进行降价,并不是因为搭便车,而是因为它更加具有效率,在成本更低的情况下希望得到更多的销售量,从而降低价格。此时,价格竞争对于销售商来说也是重要的,否则更有效率的厂商无法得到更多市场份额的奖励。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限制品牌内的竞争事实上会损害到竞争,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同时抑制了销售商之间降低成本的激励。
台湾地区有学者对该地区的汽车行业进行过调查,[21]发现价格竞争在产业竞争中是与服务竞争等同等重要的方式。调查结果如下:
在竞争中最为常见的竞争策略 |
选择次数 |
所占比例 |
样本百分比 |
完善的售后服务
价格竞争
产品创新
拓展销售网点
上下游整合
销售渠道创新
高度密集的广告
电子商务应用
合计 |
6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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