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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司法警察值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四、链接值庭工作的各项保障不到位。包括“硬件”保障和“软件”保障。许多基层法院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无力为审判法庭配备如安全检查门、手持金属探测器、物品柜等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甚至司法警察的警械、武器、对讲机等装备也不到位,这是“硬件”保障方面的不足。“软件”保障不到位则表现为,部分法院对值庭司法警察给予的值庭风险责任补助费金额偏低,有的则根本不予发放,致使无法从物质利益上激励、调动和保护值庭司法警察的工作积极性。另有一点,就是值庭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也促成了保障不力,需要我们努力解决。

  
  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是人民法院“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也是增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能,实现值庭依法、规范、文明、安全的司法价值的要求。针对上述问题,结合司法实践,笔者就进一步规范司法警察值提庭活动的对策谈几点看法:

  
  一、培养现代司法理念,提高对司法警察值庭活动的认识。现代司法理念是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展开的,是司法权在最短的期限内,使运作过程中与其有关的各种因素都达到理想状态的司法意识和观念。司法警察的值庭活动作为司法权运作程序中不可或缺的一个因素,直接关系到司法的公正、文明、权威和效率等价值的实现。在工作中,我们还要认识到值庭活动是有其自身独有的特征和规律的。只有以现代司法理念为指针,不断提高对司法警察值庭活动的认识,才能为规范司法警察值庭活动提供主观上的保证。

  
  二、加强领导作用,完善值庭工作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的领导人员要切实加强对司法警察值庭活动的领导,勤检查、常督促,要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改正不足。关于完善值庭工作的相关规定,笔者认为,首先要充分做好值庭前的准备工作,明确规定司法警察对诉讼参加人及旁听人员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其次要针对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庭审过程的各自特点,细分不同案件庭审中的值庭任务。法院内部具体规章的制定和修改要跟上司法实践的趋势,以满足新时期庭审活动对司法警察值庭工作的要求为标准。

  
  三、提高值庭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对其值庭活动进行严格管理。人民法院要针对本院司法警察的素质现状,对司法警察进行严格正规的系统教育培训,其内容不仅包括值庭警务,还包括安全检查、押解、看管等与值庭活动密切相关的业务。人民法院领导要重视对司法警察值庭全过程的管理,做到值庭前受领任务清楚、责任划分明确、准备工作细致充分;值庭中认真检查监督、及时调整纠正、处置情况正确果断;值庭后适时讲评总结、表扬好的方面、整顿不良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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