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管律师不能犹如公务员

管律师不能犹如公务员


谭敏涛


【全文】
  
  李庄案之后行政机关一系列的举动或许都在昭示一个讯息——严厉限制律师职业——甚至于打压和压制律师职业。不管是从举国都在整顿律师的活动中,还是从行政机关下文件要求全体律师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行动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律师群体正在被行政权集体“管制”。现今,北京律师被限制收费,亦因前期李庄收费过高影响了律师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这一系列的举动都可以理解为行政机关试图管住律师的良苦用心。毕竟,从引进律师制度起,我国都在探求和摸索到底这个国家需要律师做什么,而律师又能做些什么。三十年的光景虽说律师人数从几百人发展到17万余人,但是,律师人数的发展壮大似乎并没有为行政机关管理人民提供多少便利,反而加大了官民矛盾。例如,一些律师为社会弱势群体伸张正义,明显就是与行政当局者过不去;行政官员整治个草民,律师非要参与,而且还把事件闹得够大,搞的行政官员动不动就被问责;重庆打黑一切顺畅,各个行政及司法机关顺利办案,期间多出个律师捣乱,严重影响各机关办案效率;政府为了经济建设引进外资,强制拆迁民房,律师非要参与进来说强制拆迁违法,暴力拆迁违法,赔偿不足违法,这样的律师境遇,那个行政部门及人员不“讨厌”律师呢?

  
  这不,先从管住律师的钱袋子入手,这样,律师收费就有个标准,不能任由律师办事少拿钱多,当律师收费有了限定后,那么律师还能参与那些吃力不讨好的案件吗?而且律师这个职业还与社会稳定有关,你看,有些小事件发展为大事件,再发展到大案件,其中的律师“捣乱”必不可少,要不我们国家任何一个行政部门或是司法部门好好办案和办事,期间多出个律师岂不多余。强制拆迁中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行政当局,违法拘留中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公安机关,跨省抓捕中律师代理当事人起诉名义上的执行部门。这些律师参与的案件或事件都让行政机关头痛和心痛,律师被行政机关视为眼中钉也就不足为奇,这样,当管住律师出力挣钱的门路岂不就可以压压律师参与这些案件的劲头了吗?

  
  而任何一个职业,都必须向社会提供服务或是产品,再从社会获得资本,律师职业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从而收取律师费,由此律师这个职业才可发展和为继。而律师收费的多少的确关涉民众的诉讼承受能力,但是,律师费的降低收取能管得住案件被行政操纵吗?当律师被犹如公务员一样管理,案件再被政法委操纵,司法不得不受制于行政权,公检法三家集体办案,律师从中进行撮合,这样的案件办理估计就不会出问题,因为,我们的法律就是这样被政法委操纵的。在权大于法的中国社会,行政机关在诸多方面限制律师职业,因为,没有律师的捣乱,公检法机关才能从快从重办案,行政权也易于干预司法权,多了律师,等于多了一道障碍,与其多一道障碍,不如铲除律师,先从其生存法则上入手,断了律师生财之道,那么,律师还会那么热心代理案件吗?当律师职业无法为律师过上体面的生活提供保障时,那么,多数律师是不是就转向行政为人民币服务了?而这——或许就是行政当局的用心及用意吧。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