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经济学:没有边界的沟通与契合
李佳明
【全文】
“衡量个体及社会生活质量的标准是快乐而不是财富”
——雅尼斯·瓦鲁法克斯 著[1]
一、材料与综述
从26至50篇文章中,熊教授巧妙地运用经济学分析工具(方法),去阐述了社会现象中各种法律问题,其中,也不乏涉及到社会、文化、政治、人性等多面向的社会问题。(1)经济理性注入法学世界的范例。在《有这样的法官》、《和粉丝不期而遇》等文章中,运用“帅嘉宝法官”例及“粉丝”的例子,论证了经济学思维方法注入法学等多学科的卓见成效。(2)成本与收益的选择。《机会成本》、《贪小便宜和贪大便宜》、《世界大赛里, 投手要打击吗》巧妙阐述了成本与选择的互动性;同时《荣誉是军人的第二生命为什么》也通过了最低的投入(成本)去培训最低效用(收益),借用最为抽象的荣誉去满足军人的自利。《生命的比拟》传递了法学与经济学对生命的不同哲学态度。《报应的逻辑》中也深刻诠释了利用报应惩罚的代价(成本考量),防止犯罪,同时也反思了传统法学下的正义期待,波斯纳提出了,“对于正义的追求,不能无视于代价”。《华人文化的深层结构》利用经济思维方法,去分析了“马英九的政策宣誓”所蕴含的封建色彩的政治模式。《程序问题和实质问题》,阐述了,无论对社会或对个人而言,思维方式(程序问题)一直受到忽略。当社会愈成熟时,法律上会愈重视程序正义;同样的,当社会愈成熟时,也可以开始注意其它领域里的「程序问题」。(3)信息、规则、制度的互动。《十个法学问题》系统地分析了鲁宾逊世界中,法律(规则)问题同样是无法避免的必然,同时笔者也分析了通过情绪的懊悔与未来期待性,阐述了道德观念及诚信产生的因果联系。《为什么你要懂我心》中分析了对信息的对称性,揭示了信息的利益考量。《为什么原始部落的人, 讲话文诌诌》中分析了原始社会语言(工具)文绉绉产生的制度化过程,语言, 是一种工具, 也隐含某种「游戏规则」。工具和规则, 都会受到相关条件的影响。原始部落里, 大家住茅草屋, 鸡犬之声相闻, 几乎没有隐私。一旦言谈之间伤及邻居, 很可能邻居就会登草门而兴师问罪。因此, 言词温和, 有以致之。现代社会, 一般人住钢骨大厦, 水泥钢板为墙; 隐私性增加, 谈话不容易得罪人, 遣词用字自然比较率性而直接。《为什么禁二手烟、不禁二手香水》一文中分析了,二手烟和二手香水在性质上相同, 都是个人行为对其他人造成 (不利) 的影响。主要的差别, 只是负作用的大小而已。《以父之名》揭示了法律视角下的关系与生物意义的关系并不存在必然的暗合。《台湾的消防车是Made in …》利用了经济学分析工具去剖析了国防与保险之间相似性及比拟性。(4)理性与自利的考量。《你教乞丐怎么办》、《佛法与经济学》、《天使走过人间》等都从人的理性自利视角去分析了,人做出某种行为模式逻辑起点。《需求法则》一文中深刻揭示了,需求法则隐含的价量反向变动,反映了人会受诱因的影响,人的行为有规则性,人是知道好歹的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