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截访”
司马当
【全文】
他是我网友,几个月前曾说来看望我,后来阴差阳错未能如愿。前几天他又发来短信,说是在北京上访,又遇到了截访的,好在他们在公庭广众之下没敢太动粗。
我说我最近两天去北京,与一家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也许能在北京见一面。
他说:我一定在北京等你。
我是星期天下午到北京的,我请他到我入住的酒店等我。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我还是在酒店大堂一眼就认出了他。
握手寒喧之后,很快就去了我入住的房间。他知道我做过律师,所以就把他上访的材料拿出来给我看。
事情是这样的,1992年他承包了市医药公司的一家药店。一年之后,正当他生意兴隆之际,一场大火把他存放在药店里价值十五万元的药品烧个精光。而肇事者则是租赁市医药公司房屋的另一个体经营者。为此他诉到法院,要求市医药公司和那个肇事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然而法院却判决肇事者承担赔偿百分之九十的责任,市医药公司仅承担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他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市医药公司支付了百分之十的赔偿款之后,那位肇事者却逃之夭夭。由于事前投有财产险,保险公司也赔了八万元,余下的六万多元却无处索赔。由于当年一家法制报曾以法律问答的形式,刊文认为市医药公司因为所建房屋没有按照规定设置防火墙而应对他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于是他就开始了长达十几年的漫漫上访之路。
十几年来,他不仅碾转于基层法院、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之间,还要应对截访人员的纠缠。作为一个上访者,他不仅目睹了上访人员遭遇之悲惨,自己也尝到了上访之艰难。但他总以为司法是公正的,应该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儿”。
上周五,在最高人民法院,他与一个接访的女法官吵了起来,那个女法官看了他的材料之后,说一审法院判的没有错。他想请我看一看,他上访得有没有道理。
说实话,我没有认真看完他的材料,因为我听了他的自述之后,就认为他的上访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我当时就想作为一个朋友,打消他继续上访的念头,让他安度一个平和的晚年。
我告诉他说,在所有的上访人员中,他的上访价值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因为仅仅是几万块钱的事,没有人命关天的大问题,无论你上访得是否有理,他们都不会为了你这个十几年前的案子启动再审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