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金的权利思想不仅是高贵的,而且是勇敢和伟大的。当美国社会出现权利——权力巨大张力时,民权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德沃金面对政府,勇敢地说:“美国公民……有某些可以抗衡其国家的基本权利,其本来是道德的权利,但是已经被
宪法转化为法律的权利了”,这不仅体现德沃金对民权的尊重,而且显示了其对权利的果敢追求。因对越南战争的厌倦,美国青年反对和逃避服兵役,进行非暴力反抗行为,德沃金称之为“善良违法”,并提醒美国政府,对于那些出于良知而违法的人,可能不需要对他们起诉,而且需要改变目前的法律,或者调整判刑的程序以容纳他们。是的,当民权与政府权力发生冲突,是尊重民权抑或是遵守权力,这是我们无法回避的二难选择。德沃金便是要挑战当时主导美国的主流价值思想,权力要让位于对民权的尊重,这一朴实的观念虽平淡无奇,但需要勇气才能脱口而出。由此我们可以审视历史曾经的壮举而致生命的牺牲,苏格拉底为正义奔走相告,不惜以身家性命去殉法;布鲁诺始终坚持“日心说”,最后被宗教裁判所判为异端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谭嗣同为了变法维新,不怕杀身灭族,以“望门投止思张俭,忍死须臾待杜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的气魄,从容就义。正是由于他们对当局的蔑视、追求人类进步的渴望而视死如归,是何等的壮烈。依今看来,尽管德沃金不会面临历史血案的重蹈覆辙,但深陷困局的厄运犹如血案一样的惨烈,甚至沦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的困扰中,因此,德沃金需要勇气,表现勇敢,他不顾当局和主流意识的干扰,走在风浪的尖头,为民权呐喊和助力,正体现了他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伟大思想和高尚品格。
不仅如此,德沃金的权利是柔软的,表现于他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这来自于他对德芳尼斯诉华盛顿大学一案的“反向歧视”的支持。德沃金认为,在某些情况下,一个将很多人置于不利地位的政策,因为它使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环境变好,所以它是合理的。在德芳尼斯案中,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的种族区分的目的在于更为平等、更为公平的社会。显而易见,德沃金更注重对少数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照,显现了他权利思想所蕴含的道德性,赋予了“平等”丰富的内涵,而非机械的一成不变的固守成规。
可见,德沃金的权利思想是丰盛的,亦是令他痴迷和眷恋的,以至于其反对者不得不承认,“如果不能确保争议的正确,不以寻找‘惟一正解’为目标,一切听任法官造法,则民权必将不保”,“德沃金这种过度忧虑也许只是因为他个人对民权关心的殷切程度超乎常人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