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杰克逊生前偏偏又有另一种与其音乐和慈善相比也甚至更扯人眼球的事迹。不管你如何议论,我们亲眼看到了一个外貌还颇为阳刚的黑人小伙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变成了外貌俊美的白人,我们还注意到他那小时候被人讥笑的大鼻子越来越坚挺、修长,并且过犹不及地让人担心那稀薄的肌肉支持不住如同极地滑雪蹭溜的山壁般的鼻梁。这是他的外貌——我试图不带价值判断作一种机械的陈述。再有他的私人生活,慷慨大方一不小心就会成为挥金如土,在一部杰克逊亲自参与的纪录片《和迈克尔·杰克逊一起生活》(《Living with Michael Jackson》)里,我们睁大眼睛见识了什么是挥金如土[4],尽管消费方式是自由的,但人们的难以认同是实实在在的;另外,有一次他在柏林,楼下歌迷招呼频频,突然,他的胳膊拽着小婴儿伸出窗外——从照片和视频看来,这确实太危险了,虽然杰克逊曾解释这是他与小儿子向歌迷问好的方式:不存在伤害的故意;也说明了自己作为父亲知道对孩子的保护:监护人的义务是确知无疑的;还强调了自己的胳膊相当有力:这足以阻却过失的可能;但这样的说法,在作为艺术家的杰克逊那时的表现看来,是缺乏说服力的,哪怕具有解释力——媒体用诚实的镜头向世界提供了一个很“客观”的平台:瞧,现在的杰克逊居然变成这个样子了。
一方面,我们承认杰克逊的才华,称赞他的善举,但另一方面,他种种不合常理的举止又让人们深感不安。对于杰克逊来讲,也许是他所预料到的:作为公众人物,自己的言行被人们评头论足不可避免。但一种严重精神分裂般的看待他是始料未及的,造成并加剧这的是他的两次娈童案,起诉时间分别是1993年和2003年,原告都是未成年男子及其家人,前者以庭外近2000万美元的和解方式草草收场,后者则正式诉诸法庭,但最终以杰克逊无罪告终。法庭审判的落幕不代表社会审判的结束,当然两者的开始也不必然同时,甚至两者本身就是平行存在的。舆论已将他定罪!美国佐格比民意调查公司在2005年杰克逊审判前夕[5]做出的数据显示,54%的人认为杰克逊有罪,而仅有10%的人觉得他是无辜的;而这在他去世之前并没有发生实质意义上的改变。“杰克逊的形象已破损到无法修复的地步”[6]。然而,戏剧性的是,去世之后的杰克逊来了一出“死诸葛吓退活仲达”的好戏,从前的批评顿时销声匿迹,铺天盖地的正面报道,人们将过去因媒体的剪裁而不为人所知的事实公诸于众,包括各界媒体在内的社会方面此时以近乎忏悔的姿态追忆这位时代人物,并由此我们接受了第一自然段中的结论。
杰克逊的死亡激起了回忆和同情,扭转了流水的民意,从某种意义上死亡成为了生命的救赎。但这个说法太抽象,摆出来多少是奇怪的或者不负责任的,是什么力量颠覆了他的光荣,又是什么力量使他死后永生?舆论在怎样的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和司法?独立和专业的司法怎样才能处理好像杰克逊一样的媒体起诉的大案?以及更深层次的反观,我们能否或者多少程度上减少这类的悲剧发生?等等。作深究前,我先性生物学的视角对杰克逊的性态做理论上的分析,论证媒体和人们的先期评价合乎情理,为下面做好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