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谓“反党”
反右时,几乎凡对党委、党支部乃至某个党员提批评性意见的,多被批判为“反党”,更不要说批评“党天下”了。这也是反右“扩大化”的另一理论渊源。
1.对执政党某个党组织或党员干部的批评,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
清华物理系一位教授在鸣放中说“毛主席的太阳没照到清华园”,被批为是严重反党反毛主席,大逆不道。其实他只是批评清华的个别领导人,其言论或有片面性,怎么就是反对整个共产党呢?但有位副书记的理论解释是:“党组织是由党员组成的,没有党员怎么会有党组织、党中央?所以,他们是通过反对党员个人来反党!”这是把组成政治共同体(政党)的个人或某部分组织的性质,等同于整个党的整体性质,是违反系统论的。
2.批评“党天下”就是反党吗?
其实可以说,“党天下”理论的最早创立者是列宁。他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一书中说,社会是以群众为基础的,群众是划分为阶级的,阶级是由政党领导的,政党是由领袖集团支持的。这样从群众到阶级到政党,最后归结为几个领袖的“领导”。在别处他还毫不含糊地说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党专政。斯大林更发展为领袖个人的专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罗莎·卢森堡,当时就曾批评列宁把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等同于党专政、领袖专政的错误。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也曾坚决反对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主张建立联合政府。解放初期,国家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委员、各部部长副部长中都有民主党派人士,并非一党的“天下”。邓小平早在1941年就批判“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错误,认为“‘以党治国’是国民党的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使它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11-12页)
储安平等批评“党天下”,也不过是要求共产党遵守共同纲领、建立联合政府的承诺,反对共产党一党君临天下,党权高于一切,其旨意是隐含有挑战共产党独享执政权的意思。但这同邓小平在1941年对“以党治国”、“党权高于一切”的批评,在实质上并无多大差别。“党天下”不过是另一种更尖锐的说法。对这类言论不予认同,完全可以公开进行辩论、争鸣或批评,而不应通过政治权力以“反右”名义强行打压、惩罚。
问题还在于,批“党天下”还只是一种政见,没有以暴力或煽动暴力推翻政权。
再则,党的执政地位不是天然的、世袭的,而是要经过人民选举而得到授权的。即使新中国是共产党“打下的天下”,也要经由共产党领导的各民主党派组成的政治协商会议在建国前夕正式选举,确认和授权共产党的领袖为国家领导人,共产党才在程序上取得执政的合法地位。1954年宪法及以后各次修宪,虽然在序言中肯定了党的领导,但并没有规定中国共产党必然或当然是执政党。领导党并不必然就是执政党。解放前我们党是革命的领导核心,就并非全国性的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