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司法公正就是履行社会责任
原文:江必新强调,人民法院要切实克服孤立办案、机械司法的习惯性思维和被动做法,注意防止和避免出现案结事未了的尴尬局面,真正将审判活动变成有效化解矛盾的过程,将解决行政争议变成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并承担责任、履行义务的过程。
点评:法院肯定不能孤立办理,法院受到的监督就是人民的监督,但是,现在倒是行政领导对司法的监督成了干预司法审判。机械司法任谁都不愿意看到,法条中的司法是死的法律,因为法律还必须由人“司法”,活的法律才是法律灵魂的体现。案结事未了,只因司法未能摆正自身的位置,受到了不应有的干预,作出了不应做的裁判,未能将司法作为民众切实利益的保护者,这样的司法现状当然是案结事难了。司法也最应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所有的争议都可以在司法过程中寻求解决之路,司法解决争议也应是司法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而今,司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限,因为司法公正成了民众的一种奢望,并且,司法履行社会责任的现实变成了司法不能为行政机关添乱,一切行政机关作出的裁决都应该被裁判合法,那么这样的司法还叫履行社会责任吗?
9、我的点滴说明及期许
最后,我还想额外指出,江必新副院长的这些观点多是停留在司法自身方面,还未能点出问题的实质所在,也可能江必新副院长业已知晓,只是不便和不妥点出罢了,毕竟,这是全国性的会议,而且还受到了媒体的强烈关注,当江必新副院长如果点出那些实质问题后会不会更影响司法在民众心目中的位置,会不会更降低民众对行政机关的公信力,这些都是江必新副院长想到的也是他考虑到的,所以他仅仅指出了上述之不当,在此,我仅提出个人期许,但愿我的这些期许会在哪一天成为历史尘埃。
10、江必新副院长没有指出这些病灶所在,我指出:
1、在诸多行政案件中,一些领导干部总是通过个人意志干涉法院审判,将领导意志凌驾于司法之上,这是严重的干涉司法行为,必须对他们绳之以法,严惩不贷;
2、党国不分的现状导致了司法毫无独立可言,司法的财政权和人事权都受制于地方政府,这才是行政案件申诉上访率不断上涨的原因所在,必须尽快还司法以独立,让司法真正承担起民众权益保护者的角色,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并进而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