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许多男人之所以不轻易提出离婚或假惺惺地喳呼离婚,现实地讲,无非是基于这样几个原因,主要有“三怕”:一是怕舆论;二是怕自己再也不能签订新的婚姻契约(即通常所说的“怕找不上了”);三怕连累了老婆孩子,出于“良心”、“负责”而不愿意随随便便离婚。
在我看来,这几点担心都是多余的,担心得毫无道理。关于怕舆论:你是为自己离婚还是为舆论离婚?为了避免舆论的影响而勉强维持自己的不幸婚姻,最终不幸的还是自己,而不是舆论。所以,怕舆论是“傻男人”的思维;关于怕“找不上”:找上与找不上主要是个人能力的问题,“找不上”的解决途径应当是努力提高个人素质,不断强化个人能力,而不是靠勉强维持不幸婚姻来解决。从效果上进行比较,与一个并不爱你的老婆“同床异梦”,还不如一个人“孤枕难眠”好受;关于怕连累:不离婚就不连累?就代表了“良心”、“责任”?我以为,生活在婚姻的空中楼阁里,绝不是对老婆孩子“负责”、“有良心”,恰恰相反,那是对老婆孩子“不负责”、“没良心”的表现。因为,不幸福的婚姻必然带来不幸福的生活,不幸福的生活必然连累老婆孩子。这怎么叫“出于良心”呢?所以,有些男人所谓的“出于良心”、“为了孩子”、“考虑到家庭”的说法根本不成立,是假话、废话。
但这几点“不想轻易提出离婚”的原因只是表面原因,最根本的是欠缺“契约”理念。只把婚姻关系看作是死气沉沉的“一辈子的事”,而没有意识到它是朝气勃勃的“绿油油的契约”。一个地区“契约”理念的成熟程度与其经济发达程度成正相关。改革开放以来,沿海城市市民的离婚率逐年上升,并高于内地,更高于落后、偏远地区。商品化程度高、“契约”理念较浓的地方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也相继建立并稳步运行,更是“契约”理念的体现。在一个“契约”理念较为浓厚的地区,人们对结婚、离婚是以一颗平常心对待的,而不是谈离婚而色变。许多市民见面打招呼时竟然轻轻松松问对方一句“离了没有”,而在一个“契约”理念淡薄或缺乏的人眼里,离婚这等事属于“家丑”,不能外扬,别人提及就是不恭,因而见面打招呼时也只是一句“吃了没有”草草收场,决不可能涉及“婚事”。从“吃了没有”到“离了没有”,或许在许多人看来那只是一种具有“讽刺”意味的调侃,但它却从另一个侧面折射出了隐隐约约的“契约”意识。
然而,如果在性利益关系和谐的情况下,女人依然管不住自己而“心急”、“肉痒”、“不要脸”、“弄情”、“放骚”;男人依然“沾花惹草”、“寻花问柳”,那就是双方个人自身的主要毛病了。不能趁暴风雨来临前“未雨绸缪”,夯实自己的欲望大坝,迟早有一天经不住风雨的打击而摧垮时,往往是一发不可收拾。从现象上讲,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是导致“婚外情”的直接原因,但从本质上看,欠缺诚信理念却是滋生“婚外情”的根源。婚姻中的诚信意识或诚信理念非常关键,立法者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
婚姻法中规定“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当然,如果夫妻一方或双方不能容忍这种“感情走私”情况的存在,那么,只要危及到了感情关系(属于精神利益关系的范畴),就可以作为提出离婚的一大理由,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