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证文化建设中侠文化借鉴的可行性
(1)二者追求之相通
公证与“侠”都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生民的和谐共处,也即是“大同世界”,都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社会的良性循环发展。正是二者追求的相通,才使公证文化建设过程中借鉴“侠”文化之精髓成为可能,也使得公证人更具当代侠之气概。
(2)二者心性之相融
公证人与侠者心中都长存对社会民生之关注、对生民百姓之关爱,都希望以一己之私力为社会公平正义作出贡献,都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之信仰及践行。二者诸多心性相融之处,使古之侠者精神在今之公证员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民生之努力中得以传承。
二、公证文化建设中侠文化的借鉴
1、儒侠之公义
儒侠就是以儒家精神道义奉行侠的做为,以侠的行为方式济世救人,以求在现实世界实现儒家理念(亦即儒家的世界观与人生观)的人。此时儒即是侠,侠即是儒,儒与侠是统一体,它们之间便是体与用的关系。由此不难看出,侠义精神是儒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洁矩之道,是“急人之所急,苦人之所苦”的践行,是“仁者爱人”的表现。无论是曾参所称“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也”;还是孔子所颂“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以及孟子所述“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等等,这些正统儒家对理想人格的描述与规范,无一不可作为“侠”精神的注释。
公证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引导公证人员学习孟子提出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儒家世界观,“独善其身”是所求不得,“兼济天下”则是救世情怀。每个深受中国儒家文化影响的人,尤其是年轻一代知识分子更有着强烈的救世情怀与报国理想,想要以一已之力而救万民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有着殉道而死的觉悟,也有留取丹心照汉青的气魄。公证人作为职业法律人的一支,有着对法律和正义的崇高信仰和对民众和社会的深切关怀,作为社会精英的公证人更应学习“达则兼济天下”的侠义情怀,弘扬“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侠义信仰,在日常公证活动中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民解忧,服务百姓,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的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和谐进步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