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文化在公证文化建设中的借鉴意义
吴振坤
【全文】
中国五千年文明史的开创和延续,成就了历史悠长,影响深远,独具特色的侠文化。侠文化精髓中兼爱、平等、为国为民的侠义精神,既有“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孟子·滕文公下》)的侠义理想,又有“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墨子·兼爱中》)的侠情仁爱,弘扬公平正义、扶危济困、仁者爱人、为国为民的侠义精神,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契合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平安中国的需要。公证人作为国徽之下国家证明权的神圣行使者,作为公平正义的忠实捍卫者,作为社会纠纷的预防和化解者,在自身公证文化塑造及建设过程中,要汲取侠文化之精髓,以推动公证文化建设不断前行,借以推动整个公证行业的进步及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侠有两重相关的含义:在事, 是指正义的行为;在人, 则指正义的代表,或“集中社会下层人物的优良品质于一个具体的个性,使侠士成为正义、智慧、力量的化身”(梁羽生语)这种观点是普遍承认和接受的。而在公证中,在事,就是要实现公证事项的公平、公正、合法;在人,就是公证人在公证过程中体现的公正、公平、兼爱、中立。
一、公证文化建设中侠文化借鉴的必然性和可行性
1、公证文化建设中侠文化借鉴的必然性
(1)从公证行业自身的特点看公证文化建设中侠文化借鉴的必然性
公证机构作为国家证明权的行使者,公证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纠纷预防及解决机制,二者都要求公证人员要站在一个不偏不倚,公平公正的中立立场上办理公证事项。这样一项崇高使命的实现,需要公证人员自身道德素养、职业操守和人文修养的不断提升。在公证文化建设过程中,要引导公证人员树立“服务民生、为民解忧”的思想理念,要倡导公证人员学习为国为民、忧国忧民的法律人情怀。此时,汲取“侠”文化中兼爱、平等、忧国忧民、为国为民的侠义精神,以期提升公证人人文和法律素养,成为公证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2)从公证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看公证文化建设中侠文化借鉴的必然性
随之我国公证体制及管理机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我国公证行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是,在公证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却也是不容忽视的。“西安宝马彩票案”的发生,以及在实际公证工作中各种矛盾的出现,无不在时刻提醒我们公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想让每一位公证员清醒的、深刻的认识到公证服务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和无可替代的社会职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公证员在“服务民生、为民解忧”实践中存在的某些缺位认识和模糊观念,必须引导公证人员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处理好个人利益、他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在公证文化建设过程中,倡导“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侠”文化信念,引领公证人树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侠”文化信仰,可以有效地解决公证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提升公证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