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之后,这样一个包容了古典社会于自身之中的现代社会,一路走来,五百年未有终结,其中当然有重大的变革,但是,人类社会的进程就是如此,未来可能不是那么清晰,甚至是晦暗不明的,但它肯定既不是像天堂那样光辉灿烂,也不会像地狱那样黑暗可怕。对未来的审视,古典自由主义是渐进论的、有限理性的,在此视角之下,即便是用现代性这样一个观念,这个现代性肯定不是虚无主义,当然,它也不是像启蒙思想那样的单向度的进步一元论。历史是文明的演进过程,其中,有湍急,有浅滩,但也有航标和灯塔。人只能按照自己的有限理性向未知的领域一步步演进。这样一种对于现代性的理解,既不是左右激进主义两个版本的,也不是哈贝马斯式的。在此,我要强调指出的是,未来的晦暗不明并不等于弱化或者祛除古典自由主义所坚守的核心要义,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人类理性的有限性,因为人类未来前景的不确定性(或风险性,所谓风险社会),对于现代人来说,持守已有的传统,确立宪政制度和自由经济以及文明社会的基本规则,恰恰才是人类这个有限的生物,所能做的也应该去做的事情,这样或许才能够避免覆辙于未来的风暴。这就是我所理解的所谓“审慎”。
前面我初步论述了关于现代性问题的三种基本的理论路径,下面我将扼要讨论一番早期现代的思想史背景,为什么关注早期现代问题,是基于中国视角的一种对于现代政治的理解。我不像时下的学人那样,把现代社会的中心放到现代性这个问题上,而是相反,我愿回到西方早期现代的思想史背景之中来考察作为现代政治、现代社会发育的一些前提性问题。在我看来,这样一个早期现代政治与现代社会的发育、演变与成熟的过程及其机制,与中国现代社会的构建具有历史逻辑的同构性。这里所说的历史逻辑不是指自然时间中的逻辑,而是历史的政治逻辑。early modern 在中文一般翻译成“现代早期”,我为了突出现代的早期与中晚期之区别,我在自己的文章中将其翻译成“早期现代”,从时间上来说,它大致是指西方从15世纪末16世纪初叶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叶,前后大致三百年。在这个历史阶段,西方主要的早期国家(及其新的帝国谱系),西班牙、荷兰、英国和法国,尤其是英国和法国,从封建制的政治丛林中逐渐构建起来,担当起现代政治的发动机。说起来,早期现代的内容纷繁复杂,这里我仅扼要谈一个大概,分为如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民族国家的发育与建构。
伴随着漫长的中世纪社会的演进,早在13、14世纪,欧洲就进入一个社会巨变的酝酿时期,尤其是经过意大利的文艺复兴,一个世俗王国出现在人们面前。就政治层面来看,查理曼帝国解体之后的欧洲,大致发育出三个初步孕育民族国家的地域板块。第一块是法国,雨格·卡佩王朝的法兰西王国,直到大革命才改朝换代;第二块是所谓的神圣罗马帝国,其中九曲轮回,这个德意志王国直到19世纪才由普鲁士帝国接续告终;第三块是相对边缘的英格兰王国、苏格兰王国,以及荷兰、丹麦、挪威等,这一块虽然看似边缘,但在早期现代却发挥了顶天立地之功。此外,东方还有小小的俄罗斯,南部还有土耳其等东方帝国。按照法国年鉴学派布罗代尔的说法,以巴黎为圆心,以500英里为半径,画一个圆形,就可以把这个时期的欧洲精华全都囊括其中了。我这里不是谈历史,而是通过历史来谈一个现代政治的关键问题,即民族国家的政体制度问题。可以说,早期现代的最核心问题,是民族国家的生成,为此,就需要一些相关的政治与法律理论,如何处理这些逐渐发育起来的国家特性与封建制度的政治、经济、法律与宗教之间的复杂关系,这是早期现代思想中的一条主线。为此,出现了马基雅维里、博丹、霍布斯等人的主权学说,出现了共和主义的罗马思想的复兴以及人民主权的激进共和主义,出现了保守的普通法宪政主义,等等,这些思想理论的兴起与发扬,无不与早期现代的民族国家的发育和构建有关。总的来说,在这个时期,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先后逐渐崛起,尤其是英国和法国,构成了我们理解早期现代思想史的政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