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出狱了,那“李庄们”呢?
谭敏涛
【全文】
因为李庄案,在举国掀起整顿律师活动的大潮,因为一位律师的“被判刑”,导致了对所有律师进行教训,上至司法部,下至司法局,都在宣教对律师进行教育,好像律师群体欠缺这方面教育似的。但是,到底谁最应该被教育呢?行政官员违法的事件很少见到被严厉教育,行政官员不把法律当回事的事件不被教育,司法被行政主导的违法违纪事件(案件)不被教育,一位律师被行政治罪,所有律师却被举国整顿,这在三十载的法治进程中恐怕是首次,而我更期望它是最后一次。
当赵作海案再次映射我们的司法难得人心、被政治操作的现实,不知为何?全国不掀起一场整治冤假错案的“整风运动”,让冤屈者获得自由,让含冤者获得新生,让违法者受到惩罚。我一直期望我们以个案影响中国法治进程,以个案促进中国法治发展,以个案力求司法公正公平,但是,一个佘祥林案却未能阻挡司法的政治化,一个杜培武案依然难以让司法公正深得民心,一个聂树斌案远远难以唤醒当局者对司法的管制松动。当太多的冤假错案被媒体爆出,我们除了诟病司法未能独立从而难以公正之外,我们还能做些什么?五年前的佘祥林,五年后的赵作海,我们在五年前的论述和期盼现在依旧在轮回,将五年前针对佘祥林案的评述只要换上个别称谓,我们依然读得荡气回肠,我们依然看得不能自已,但是,再多、再大、再高的激情与热情依然难挡司法走向行政化的趋势。学者多在愤懑,律师亦在扼腕,但是,司法的现实却依旧徘徊在改革之中的行政权干预中。
当赵作海出狱,我们也在反思李庄,当地政法委协调的案件结果是:被检察机关两次退出补充侦查的案件最后还是被公诉,公民在自己的国家被喊冤关押十一年,而且是以被害人突然复活的奇迹昭雪。当举国因为LZ案而整顿所有律师时,那是否等同于让所有律师吸取LZ案的教训和总结经验,不能重蹈LZ的覆辙呢?但是,陈有西律师会接受这样的整顿吗?现在还照样写文为LZ伸冤的律师会接受这样的整顿吗?我这样的非律师人士会接受这样的整顿吗?那些坚信LZ无罪的志士仁人能接受这样的整顿吗?我从一些律所的网站中看到了律所召开会议“整顿自己”的新闻,当然,这些新闻多是从避免职业风险、提高刑辩律师业务水准的视角出发,而且不一定暗含承认LZ有罪,到底有多少律师认可法院判决LZ有罪,到底有多少民众认同LZ案的“司法判决”,到底有多少被整顿的律师情愿被整顿?敢问司法行政部门?你们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