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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研究

  处理预案,明确污染应急监测原则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原则;明确污染事故的评估原则和指标体系;明确事故后对于污染的长期影响的监控和评估原则。建立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的政府投入机制。
  
  (二)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的建立
  
  1. 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基本原则
  
  确立预防为主的方针和风险与损害预防、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创新和完善应急预案、预警、公众报告与举报、紧急状态宣告、信息发布、强制措施、救援、处置、协助和法律后果等制度。
  
  预防为主。政府要加大宣传,加强水资源监测和保护,以预防为主,杜绝人为诱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理,实行由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指挥体系及有关部门职责(1)应急组织机构:领导机构成立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对事故的全过程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指挥机构分级设置水污染事件指挥系统。事故发生,即自动生成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视危机情况启动对应的应急方案,负责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事件进行紧急处理。(2)组织机构职责: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具体安排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和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系统联动,应急迅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明确细化、步调一致、密切配合,涉及单位应全力支持。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2.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调查处理
  
  加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及装备建设,全面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应组织建立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完成机构、人员及其管理制度的建设。要建立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在接到报警或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启动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迅速调集应急求援力量、应急监测力量集结出警。同时调动各应急相关部门及后援力量做好响应准备。第二步,接到指令后,水利局、环保局等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保护现场,查找污染源,并对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做好样品快速检测工作,按照检测结果提供水污染事件中主要污染物的毒性及处理方法以及污染事故定性意见,及时报告指挥中心。第三步,指挥中心收到信息后,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召开情况通报会,提出处置措施。水利、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开展事故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在有技术保证前提下对污染源进行紧急处置,防止污染进一步加剧。各相关部门按预案要求迅速到位履行职责。第四步,在污染事件基本控制稳定后,现场指挥机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意见,迅速调集后援力量展开事故处置工作。当水污染事件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或因事件衍生问题造成重大社会不稳定事态,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并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向上级机关请求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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