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 祸国殃民
邱雪兵
【全文】
20岁,花样年华,做梦的年龄,心智趋于成熟的年龄。这一年龄段的孩子应该是在大学校园里学习,积累知识和技能;应该是在工厂里辛勤劳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应该是在农村里科学种养,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贡献力量;应该是在军营里摸爬滚打、科技练兵、掌握保家卫国的本领……
然而,我国相当一部分20岁左右的花季青年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们离奇失踪、被强奸、器官被移植、流浪乞讨、被抛尸……
究其原因,是近几年来我国的各大中城市掀起了一股非法传销热。据公安、城管、民政部门统计,有的城市的非法传销人员达到3万—6万人。非法传销集团的行骗对象一般是18岁至25岁的青年人,涉世未深的青年人迫于生存、生活、生计方面的压力及就业的艰难,极易上当受骗。一旦被引入非法传销魔窟,即失去人身自由,思想被洗脑,钱财、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被扣押,被勒令由家中寄来28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入伙费”,每骗取一个下线入伙奖励700-1000元,骗下线的钱越多,奖金也随之水涨船高,如此循环往复,非法传销集团决定将这种行骗方式延伸至中国的大江南北、长城内外。
被骗入伙的20岁左右的青年人,如若不听从非法传销集团头目的行骗安排,吃饭、上厕所、上街购物都被胁迫和控制,有的被毒打、有的被灌水、有的被关进黑暗的地下室、有的一天只吃一顿饭,这种非法的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权、敲诈勒索的方式将一些受骗人员逼迫到精神失常的地步,有的被毒打致死、有的跳楼逃跑意外死亡……有的受骗女青年身上钱财被榨干后,在传销头目的逼迫、威胁下,被迫卖淫或沿街乞讨。
花季青年遭摧残,鲜活的生命凋零了……
据调查,非法传销是暴利,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诈骗钱财、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影响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稳定,危害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非法传销头目一般与当地地痞流氓、黑恶势力、腐败官员、城中村黑房出租户主相勾结,引诱涉世不深的青年入伙,威逼利诱、疯狂敛财;如果一个非法传销头目手下有一万个下线成员的话,那么他一年就有6000万元左右的暴利。平均每个成员每年被榨取1万元,除去单个成员3000元/年的生活费,每个成员每年被榨取的纯利7000元/年,可谓是“无本”万利,利润可观,难怪非法传销者见利忘义、损人利已、违法乱纪、利欲薰心、唯利是图、道德沦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