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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国不再有第三个佘祥林

让中国不再有第三个佘祥林


郑毅


【全文】
  
  有一个法律寓言是这样的。一个美国人,一个丹麦人和一个苏联人一同去旅行,途中三个人聊天,谈到了每个人最快乐的时刻。美国人说:“我最快乐的时刻,是我的东西被偷了,后来警察向我返还被盗财产的时候。”丹麦人说:“我的弟弟到了40岁还没有结婚,后来找了个非常好的老婆,这是我最快乐的时刻。”苏联人沉默不语。在美国人和丹麦人的再三催问之下,他说:“有一天,我们一家人在准备晚餐,两个克格勃闯进来,对我的弟弟说:‘伊凡,你被捕了’,于是全家人抱头痛哭。伊凡妻子小心翼翼地问了句:‘我们楼上还有一个伊凡,你没仔细看一看,有没有弄错?’克格勃低头看了一下材料,说搞错了,其实要抓的是住在三楼的伊凡。”苏联人说,这是他一生所经历的最快乐的时刻。

  
  陈瑞华教授在演讲中举的这个例子,使国家权力滥用(尤其是刑事诉讼权力)给公民个人带来的恐怖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使每个人丧失法律上的安全感,这样的社会是一个恐怖的社会。”

  
  不幸地,中国也出现了这样的“伊凡”;不幸地,中国的伊凡所经历的权力滥用带来的恐怖比故事中的伊凡还要深刻,他叫佘祥林;不幸地,佘祥林之后中国又出了第二个伊凡,他叫赵作海。

  
  “拳打脚踢,从抓走那天就开始打。你看我头上的伤,这是用枪头打的,留下了疤。他们用擀面杖一样的小棍敲我的脑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头发晕。他们还在我头上放鞭炮。我被铐在板凳腿上,头晕乎乎的时候,他们就把一个一个的鞭炮放在我头上,点着了,炸我的头。”

  
  “真是搁不住(受不了)打得狠。我就跟你们说,这么打你们,你们也要承认。你说秦香莲可是个好人,那她为啥招供,还不是打得狠。一天两天,三天,五天,搁不住时间长。再硬也招不住。”

  
  “当时刑警队一个人跟我说,你不招,开个小车拉你出去,站在车门我一脚把你跺下去,然后给你一枪,我就说你逃跑了。当时打的我真是,活着不如死,叫我咋说我咋说。”

  
  “最高兴的就是说让我出来,那个时候最高兴。这个事情最悲惨,也最高兴。”

  
  “我是老百姓,以前不知道啥是法律。现在经过这次,我相信法律了。”

  
  这是赵作海在接受采访时说的五句最震撼的话,前三句让人愤懑,第四句让人揪心,最后一句却足矣令我们的法律面红耳赤——这就是我们的刑事诉讼制度带给“本不懂法”的普通农民的真实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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