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利益衡平角度谈建立我国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的法律制度
Try to talk about building up the legal systems that making use of ,deploying freshwater resources in china from the angle of benefit weights
王纯兵
【摘要】水资源的有限性,多用性及我国水资源的空间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客观事实,决定了无论是流域内上下游水事管理,还是跨流域调水,运用行政手段来协调利益冲突的有效性越来越差。我国需要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对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等问题进行利益衡平,处理各相关方的合理的利益诉求,从而的长效的法律机建立完善制。
【关键词】水资源;利益;利益衡平;法律制度
【全文】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命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和代替的环境因素。同时,水还是农业,牧业,渔业和某些工业生产不可缺少的因素,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是使人类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重要条件。因此它既具有物质方面的价值,又具有精神方面的价值。随着我国缺水形势的加剧,水资源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经济资源。经济资源的配置是一种利益分配。水资源配置中的利益冲突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日益尖锐。目前的水资源配置体制既不能适应水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也不能完全满足协调利益冲突的需要,水资源的配置体制迫切需要进一步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流域内上下游水事管理,还是跨流域调水,运用行政手段难度越来越大,协调利益冲突的有效性越来越差。研究发现,利益冲突是水资源保护不力的症结所在。故政府调控的主要目标应侧重于利益衡平,通过建立利益平衡的制度机制并使之规范化,法律化,以充分调动各类利益主体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预防和化解纠纷。
一、利益的概念和利益的分类
(一)利益的概念
利益在词海中的语义是指“好处”。学者们一般界定为需要。庞德认为“利益指的是那些由个人主张的而且法律不得不为此制定相关规则以维护和推进社会文明的要求或愿望”。邓正来先生对庞德的利益概念做了相当好诠释认为“首先,利益不是先定的权利。因为权利只是业已得到保障的利益,而这意味着法律人必须从经验上去关注在特定时空的文明中究竟哪些利益应当得到法律承认和保障的问题;其次,各种应予承认和保障的利益不仅是特定时空之文明的法律先决条件的具体推论,而且也是法律人选择和确定这些法律先决条件以及各种利益赖以为凭的有关法律目的的理想图景的反映;最后,各种应予承认和保障的利益不仅是作为社会控制之工具的法律所调整的对象,而且也是法律终极权威的渊源。”①利益不是由法律创造的,而是由法律人发现并亟待承认和保护的需求。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也在不断的扩大和增加,利益呈现多样化。